浙江溫嶺官方承諾拆遷后為農民辦房產證食言
2012-11-28 07:16:05? ?來源:央視《新聞1+1》2012-11-28 02:26 我要分享 責任編輯:鄧宇虹 我來說兩句 |
王錫鋅: 其實我也很同情當地的鎮政府,因為鎮政府實際上是一個執行的,或者實施的一級政府,整個的重點工程是市里的,而且這個價也是由市里來組織所謂的評估機構進行統一地評估的。所以鎮政府在這里面,他剛才包括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也說了,我們盡管處在一種很尷尬的境地,但是我們也沒有解決的辦法。但是沒有解決的辦法,背后其實提出來一個問題,既然市里在修這樣的一個重點工程,重點工程在預算、論證實施的時候,必然要有配套的資金,而這個配套的資金,其實就應該要保證這種拆遷補償的合理、充分和及時。 如果說一個重點的項目,沒有在對征地、拆遷、補償等等這方面做出安排,并且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他要求這種征地補償不僅要資金充足,而且要專款存放,也就是專門用于補償被拆遷人的。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市里需要拿出一個辦法,比如說反思一下,300塊錢的這種統一的評估是不是公平合理?因為同樣的一個地域有很多的房子,每個房子的建造的情況有可能是有差別的,我覺得區別這種差別,應該說也是公平合理補償的一個基本的要求。 主持人: 其實羅家的左鄰右舍面臨的補償條件是一樣的,那為什么偏偏羅家成了釘子戶,我們現在連線我們欄目去現場采訪的記者孔茜。 孔茜記者: 你好,小萌。 主持人: 在羅老伯他家釘子戶之外,還有其他的沒有搬走的人嗎? 孔茜: 情況是這樣的,這個村子現在是大約有1650個人,一共是500多戶人家,到目前為止只剩下八戶沒有拆遷,這八戶中有羅保根家,另外還有七戶其實是在馬路的周邊,因為沒有在這條規劃的馬路之上,所以沒有那么引人注意,而這七戶也同樣是因為不滿意鎮政府的補償標準。另外已經搬遷完的400多戶,其實就在這條馬路的斜對面,不過是500米的一個距離,他們住的房子,除了政府的補償之外,都是自己又拿了錢的,多達幾十萬。這400多戶的家里基本上都是以做生意為主,而羅保根,羅老伯的家里目前的收入來源只有他租種別人的兩畝土地,家里的兒子目前也是一個沒有工作的狀態,所以他生活上還是比較困難,負擔不起除了補償之外的錢,所以目前他只能是在那兒堅持。 主持人: 那當地政府給他的這種補償條件,他們肯定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理由,為什么覺得這個補償還是能接受的? 孔茜: 除了剛才說的經濟原因之外,其實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需要解釋一下,這一次鎮政府的補償,他們自己認為有一個很充分的理由是,雖然我給的這個補償價格低,但是我給你的土地性質不一樣了,以前是集體土地,現在是國有土地,也就是說這就意味著蓋好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可以買賣,長遠來看是有升值空間的。但是從羅老伯的想法是,我不在乎土地的性質,我只在乎眼前能不能有同樣大的房子住,能不能蓋得起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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