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溫嶺征地,政府資金不足不該成為讓農民承擔損失的正當理由,公權力雖對釘子戶未停水停電,但溫馨的面紗背后還存在行政不作為,到底該怎樣補償征地農民,給他們提供保障,是要給出答案了。
《新聞1+1》2012年11月27日完成臺本
——溫嶺釘子戶,釘在了什么地方?
一棟合法民宅,一條合法公路,一個釘子戶的堅守,又暴露出什么問題?
林旭方大溪鎮宣傳統戰委員:
根據市里面給我們鎮里面的(補償)標準是每平方300元。
羅保根:
當然不滿意,我房子最少要60萬差不多。
從城市到農村,從國有土地到集體用地,存在怎樣的補償鴻溝?存在怎樣的政策空白?
記者:
也就是說其實我們的這個補償金,的確是不夠他去造這樣的兩間房的?
林旭方:
補償金肯定不行的。
記者:
那你們的收入來源是靠什么?
羅保根老伴:
靠什么,什么都沒靠。
解說:
浙江溫嶺釘子戶,江蘇句容的“樓堅強”,當集體土地變身國有,村民補償究竟該依什么法?《新聞1+1》今日關注:溫嶺釘子戶,釘在了什么地方?
主持人李小萌:
歡迎來到《新聞1+1》。在我身后的一張圖片,這兩天流傳甚廣,這是出現在浙江溫嶺的一個釘子戶的現場。這棟樓可以說是不當不正,或者說是當當正正出現在了一條即將完工的城市道路的正中央,同時人們關心,在這樣的房子里面戶主還能夠正常地生活嗎,通過新聞的報道我們知道,這里面不僅沒有停水、沒有停電,甚至還可以看有線電視,這似乎又給這樣的一個博弈的現場增加了一種溫和的氛圍。這究竟是一種小小的進步,還是僅僅是一層溫和的面紗呢?我們今天關注這個話題。
一幢五層高的民房,孤獨地矗立在馬路中間,這張快速在網絡傳播,并登上各大媒體版面的照片,讓大家認識了這位被網友稱為“溫嶺最牛釘子戶”的羅保根,今天記者再次聯系羅保根,他介紹說現狀依然沒有改變。
記者:
您現在這邊生活一切照常嗎?有什么新情況嗎?
羅保根:
沒有新的情況。
記者:
您這邊水電都還有嗎?
羅保根:
水電有的。
記者:
那咱們鎮政府這邊有沒有派人過來繼續跟您協商?
羅保根:
他沒有過來。
解說:
羅保根的家在溫嶺市大溪鎮下洋張村,2007年,因為當地一個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需要征地,他和村民們陸續接到政府工作人員的通知,要求他們配合拆遷,可是五年過去了,羅保根一直沒有在拆遷協議書上簽字,但馬路卻修得差不多了。
羅保根:
以前路是在旁邊的,路修好后,我的房子就在路中間了。
記者:
修好之后你的房子就在路中間了。那您覺得這樣給您的生活會帶來哪些不方便嗎?
羅保根:
這個不方便沒有辦法,沒有辦法。
解說:
圍繞在羅保根家周圍的這條路,雙向四車道,被稱為溫嶺鐵路新區站前大道,2011年開始建設,今年4、5月份建成,目前尚未通車。根據工程建立招標公告,站前大道全線貫通后,一端通往溫嶺高鐵站,另一端直抵新河鎮,其中作為初始端的一期工程,道路總長730余米、寬55米,正好貫穿羅保根一家所在的下洋張村。按照當時的政策,羅保根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搬到需要自建的小區安置,外加一些補助;另一種是直接分還地基,自建房屋,外加一些補貼。羅保根說,自己住慣了獨門獨戶的房子,所以選擇了后者。然而,雙方在補償款的問題上卻出現了嚴重的分歧。
羅保根:
當然不滿意,我房子(總共)要60萬差不多,裝修、刷房子、打樁都加在里面。
解說:
羅保根說,按照標準,他只能拿到26萬補償金,面對一家6口,根本建不成新房。
羅保根:
我現在住多少面積就給我多少面積,建好,裝潢好。
解說:
現在和羅保根同樣尚未搬遷的還有七戶村民,羅保根說自己不會搬走,直到得到滿意的補償。
主持人:
這次的釘子戶的事件出來和以往的不同的是,有很多的評論是比較正面的,比如有人說“這是輿論長期強烈譴責強拆帶來的一個表現,因為我們看到,不停水、不停電這六個字。”也有人說“這是因為當地政府執政越來越人性化的表現,是法制思維越來越清晰的表現。”另外,這雙方其實都是合法的,不管是房屋的擁有者還是公共道路的建設者,他們的目的都是合法的,那是不是因為這樣的溫和的方式,這個事情就一直僵持在這里呢?我們現在先來要連線的是北京大學的教授王錫鋅。王教授,以你來看一個法律人的角度,這次不停水、不停電是不是這個事件的一個新意呢?
王錫鋅:
從表面上來說,從方式上來說,整個的拆遷即使是有釘子戶,但是并沒有以前看到的停水停電,那種雙方劇烈對質的那種情形,所以很多人都關注這一方面,并且把它當做是一個,應該說是一個進步。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看到這樣一種所謂和諧,但是又有沖突的現場,可能就會有很多的困惑,比如說道路在規劃的過程中,為什么既然這一塊地方已經規劃了,要建一條重點工程的道路,為什么這樣一個樓房還能夠在中間聳立住,既然這個樓房已經在那聳立,那么住在樓里的人,就是這個羅保根以及他的家人,他又如何能夠方便地、安靜地生活,而即使他們自己能夠忍受這樣的一種在馬路中央的生活,那難道不影響公共利益嗎?所以這么多的為什么,其實讓我們可以透過溫柔的表象去追問它的根源和本質。
我覺得在這里,其實可能存在著政府在補償這個問題上,跟羅保根交涉的這種不作為,或者至少是作為的不到位,因此我認為這可能是一種溫柔的暴力。
主持人:
您說的不作為其實在剛才的短片當中也有依據,因為羅保根說了,其實在這段時間當中,政府跟他溝通的并不是很頻繁。因為我們想象中,針對釘子戶,應該是反復地說服工作至少要做到手段和方法上要去比較細致和細膩一些。現在的矛盾其實焦點無非就是這個錢補償到底多少的問題,我們先通過短片繼續了解細節。
記者:
這以前是一排房子?
林旭方大溪鎮宣傳統戰委員
這是一塊排屋的安置區塊,出來之后都安置到兩個地方,選擇排屋的到排屋,選擇公寓式的到公寓式。
解說:
排屋和公寓,這是拆遷村民可以選擇的兩種安置方式,選擇排屋可以按照拆一還一原則,補償建房地基,但一戶人家最多只能分到三間房屋的地基,每間為46.8平方米,村民可以在這塊土地范圍內建造房屋。而選擇公寓安置方式,補償標準是按每人60平米計算補償,或者按原有房屋的面積補償。但是不論選擇何種安置方式,房屋建造費用都需要拆遷戶自己承擔。
林旭方:
根據市里面給我們鎮里面的標準是每平方300元錢,不包括內部裝潢,房子拆遷每平方300元錢。
解說:
據鎮政府工作人員介紹,每平米300元的標準是邀請專業的評估機構,根據村民房屋實際情況再上下浮動一部分費用而制定的,而羅保根所在的村,補償金額平均在每平米330元左右,這個標準,羅保根表示他不能接受。
羅保根:
當然不滿意,我房子(總共)要60萬差不多。
林旭方:
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來說,造這樣的兩間房子可能需要40萬元。
記者:
也就是說其實我們的補償金的確不夠他再去造這樣兩間房子?
林旭方:
補償金肯定造不起。
解說:
羅保根表示,每平方米300元的補償根本不夠他建相同面積的住房,此外,這個補償標準與市場價格也存在很大的差距。
林旭方:
如果說拆遷的話,全部都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的話,那我感覺到很多重點工程都搞不起了。
記者:
怎么說呢?
林旭方:
因為資金問題,地方財政是比較困難。
解說:
不能給羅保根更多補償,鎮政府表示,除了資金困難,還存在一個難題。
林旭方:
如果說給他提高了一點,以前拆遷的村民可能有意見,現在沒有拆的村民可能會更加有意見。
解說:
目前,鎮政府主要還是采取與羅保根商談的方式,也動員他的親屬好友一起勸解。
林旭方:
羅老伯的工作一定做不下,盡管我們政府很尷尬,也只能讓他這樣放著。
主持人:
羅保根提出的要求和政府能夠補償給他的條件究竟差多少,我們做一個圖表來看一下,我們先來看看他基本的條件。羅保根是在2001年的時候建了這個房子,建筑面積是有618平方米,加上裝修,他自己說前后花了是有60多萬。現在他的需求就是別的不說了,就1:1,給我618的房子給我住就可以了,要的是原來一樣的,而不是傳統的公寓樓。政府能夠補償給他的,按照兩個條件,羅保根選的這個條件來看的話,是給他一個建房子的地基,同時補償費用是26萬元。一個26和原來的60多,可能現在還得再加上物價,人工漲價的話,今年要蓋大概80萬也不一定下得來,所以差到了一倍、兩倍這么大的一個差距。
我們這里要問一下王教授,像現在這樣的一個困境,其實是很大的,雙方給的價碼差別很多,包括剛才的采訪當中當地的官員也說了,如果都按照市場價補,那很多工程根本沒法做,為什么,政府資金有困難,資金有困難是不是可以承認的、可以接受的一個理由呢?
王錫鋅:
的確,現在在一些地方,許多重點的工程,特別在集中要上很多重點工程的時候,當然可能會存在一些資金的缺口,但是資金的缺口,我覺得很難成為讓某一個人,或者讓某幾個人來承擔這樣一種損失或者說犧牲他的利益的一個非常正當的理由。因為我們經常說,無論是怎么樣的發展,最后這種發展的成果都應該讓所有的人能夠感受得到。如果說你這個發展以這個大的抽象的利益來要某一個人做犧牲的話,這時候不僅僅在道理上很難讓特定的人接受,而且可能也會有悖公平。
所以從這個個案來說,這個釘子戶的要價,我覺得應該說他是要一個原有的安置,618平米在我們城里人看起來可能是非常大的,但是就是羅老伯來說,其實是仍然想蓋一個和他原來差不多的一個樓,只不過核心的問題,其實就是建樓的價格,也就是所謂的成本價。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無論是什么樣的重點工程,在拆遷的時候,可能不應該讓被拆遷戶的這種生活的質量導致下降,所以60萬和26萬,我覺得當然不能由羅老伯說了算,但是也不能由當地政府給一個一口價,就這個價了,愛要不要。應該是通過中立的這樣一種合理的評估程序做出一個評估的價格,這樣的話才有可能建設性地解決這樣的問題。
主持人:
所以說拆遷一個補償的底線應該是使得被拆遷者,他的原有的生活質量、生活水準是不應該下降,這應該是一個底線了,所以羅老伯的這個要求是應該可以接受的,至少從外行看起來是這樣,具體的評估再說。另外還有一個問題, 現在負責拆遷的是當地的鎮政府,而每平米300塊錢的標準是溫嶺市政府定下來的,市政府把標準放在這兒,之所以怎么執行,路怎么往下修是由鎮政府執行的,這個夾板氣是由鎮政府受的,這樣的局面怎么辦呢?
王錫鋅:
其實我也很同情當地的鎮政府,因為鎮政府實際上是一個執行的,或者實施的一級政府,整個的重點工程是市里的,而且這個價也是由市里來組織所謂的評估機構進行統一地評估的。所以鎮政府在這里面,他剛才包括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也說了,我們盡管處在一種很尷尬的境地,但是我們也沒有解決的辦法。但是沒有解決的辦法,背后其實提出來一個問題,既然市里在修這樣的一個重點工程,重點工程在預算、論證實施的時候,必然要有配套的資金,而這個配套的資金,其實就應該要保證這種拆遷補償的合理、充分和及時。
如果說一個重點的項目,沒有在對征地、拆遷、補償等等這方面做出安排,并且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他要求這種征地補償不僅要資金充足,而且要專款存放,也就是專門用于補償被拆遷人的。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市里需要拿出一個辦法,比如說反思一下,300塊錢的這種統一的評估是不是公平合理?因為同樣的一個地域有很多的房子,每個房子的建造的情況有可能是有差別的,我覺得區別這種差別,應該說也是公平合理補償的一個基本的要求。
主持人:
其實羅家的左鄰右舍面臨的補償條件是一樣的,那為什么偏偏羅家成了釘子戶,我們現在連線我們欄目去現場采訪的記者孔茜。
孔茜記者:
你好,小萌。
主持人:
在羅老伯他家釘子戶之外,還有其他的沒有搬走的人嗎?
孔茜:
情況是這樣的,這個村子現在是大約有1650個人,一共是500多戶人家,到目前為止只剩下八戶沒有拆遷,這八戶中有羅保根家,另外還有七戶其實是在馬路的周邊,因為沒有在這條規劃的馬路之上,所以沒有那么引人注意,而這七戶也同樣是因為不滿意鎮政府的補償標準。另外已經搬遷完的400多戶,其實就在這條馬路的斜對面,不過是500米的一個距離,他們住的房子,除了政府的補償之外,都是自己又拿了錢的,多達幾十萬。這400多戶的家里基本上都是以做生意為主,而羅保根,羅老伯的家里目前的收入來源只有他租種別人的兩畝土地,家里的兒子目前也是一個沒有工作的狀態,所以他生活上還是比較困難,負擔不起除了補償之外的錢,所以目前他只能是在那兒堅持。
主持人:
那當地政府給他的這種補償條件,他們肯定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理由,為什么覺得這個補償還是能接受的?
孔茜:
除了剛才說的經濟原因之外,其實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需要解釋一下,這一次鎮政府的補償,他們自己認為有一個很充分的理由是,雖然我給的這個補償價格低,但是我給你的土地性質不一樣了,以前是集體土地,現在是國有土地,也就是說這就意味著蓋好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可以買賣,長遠來看是有升值空間的。但是從羅老伯的想法是,我不在乎土地的性質,我只在乎眼前能不能有同樣大的房子住,能不能蓋得起房子。
主持人:
好的,用國有土地來置換集體用地,在這個前提之下面積上進行一定的縮水,這是不是可接受的一個條件,我們繼續來了解。
(播放短片)
解說:
從羅保根家到新的安置地其實不到一公里,從2007年,已陸續有400多戶村民遷到了這里。
村民:
我家是原來沒有拆遷之前是3.9米的寬度,長22米,兩間。
記者:
大概一共多少平米?
村民:
一共是四層,有594個平方米。
記者:
當時給您是補了多少錢?
村民:
30萬。
解說:
594平方米補償30員,想在安置點重新花錢蓋房裝修顯然不夠。但是,根據大溪鎮鎮政府提供的信息,村民們除了貨幣還可以得到其它補償。
林旭方:
比如說他這個房子以前是集體土地的,他沒有房產證的,不能貸款的,這個房子就可以去抵押貸款。
解說:
土地流轉后,宅基地可以變成國有土地,這樣村民的土地使用證就可以變成房產證。此外,選擇商品房的村民還可以享受一樓20多平米的商戶面積,不過這些政策優惠都是建立在村民首先要自掏腰包把樓建起來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更需要提到的是,從2007年到現在,即使那些已經建好的樓,當初所承諾的房產證卻依然沒有落實。
村民:
當時他說這個房子你們搞好了以后,我們給你們統一安排,把那個土地證是按國有算的,你們房子搞起來之后,我們縣里、鎮里把國有土地證給你們辦好,到現在還沒有落實。
記者:
已經有五年了?
村民:
五年了,房子造起到現在已經五年了。
記者:
那就是說現在這個房子在您手里是什么證都沒有嗎?
村民:
沒有,沒有,沒有。
解說:
已經搬遷村民的房產證什么時候能夠解決?而還沒有搬遷的住戶會不會成為永遠的釘子戶?今天,又有網友爆出,在江蘇句容同樣也有這樣一棟樓,它已經在馬路中間站了近三年,因為這一家的堅持,一條新修的六車道大馬路至今無法正式開通。我們關心的是,羅保根的樓到底要堅強的站在那里多久。
主持人:
現在有不少的釘子戶或者說拆遷的糾紛發生在集體用地,就是農村地區上。很多人說現在在國有土地上的這種拆遷或者是征房已經有相關的條例,非常具體地可以去遵循了,而現在恰恰因為在集體用地上沒有可遵循的法律條款,所以才出現這么多的糾紛。可不可以接受這樣的一個分析?王教授。
王錫鋅:
應該說我們在關于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其實目前也是有相關的法律,最基本的法律應該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對于集體土地,包括耕地以及宅基地,對這些土地的征收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補償,其實有原則性的規定。在原則性的規定之外,各個地方也有一些補充性的規定,這些補充性的規定最重要的,或者最主要的內容,就是關于補償安置的這些標準。這些標準是由省或者較大的市,由他們根據當地的情況自己來制定的,所以這個補償標準在各個地方是不一樣的,但整體上來說,也是存在一些相關的規定。
主持人:
就是說并不是沒有依據可循的,是有可操作的依據的。那為什么這么多的糾紛還是發生在了集體用地上?
王錫鋅:
集體用地上,我覺得最難的一個問題就是集體用地,一個是土地征收以后,到底由集體用地變成建設用地以后有巨大的差價,這種巨大的差價可能被征地的農民,他會覺得可能補給他的,因為是按照農業用地的補償的方式計算出來的,他會覺得這個補償的標準過低。另外一個,對這個集體土地房屋的補償,主要是按照一些成本來進行補償的,所以這樣一來就會導致期待的補償數額和實際按照各地標準能夠給出的補償數額存在心理上的落差。這樣的話,這種落差如果越來越大,那么有可能這種矛盾或者說爭執也就會更加突出和明顯。
主持人:
那要解決這個現狀我們可以寄希望于什么?
王錫鋅:
我們現在一直在呼吁盡快地出臺制定《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其實國家已經啟動了這方面的立法程序。我們都知道,今年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會結束后的新聞記者招待會上明確地說了,在他的任期內,要出臺《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條例》。那么《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我覺得最主要的是要解決一個如何對集體土地的征收,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補償,出臺一個公平合理的補償的標準。
因為我們知道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中,最重要的一個規定,就是規定被征收的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計算,計算他的補償數額,而在集體土地上這樣的這種市場價作為參照其實是很難的,主要的就是由各個地方來制定標準,這就出臺了所謂的地方政府的一口價,我沒得跟你商量的。
主持人:
好的,謝謝王教授的觀點。我們也從十八大報告當中看到相關的一些表述,我們來分享一下。
“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這應該是響當當的一句話,我們期待著有一個答案給農民。在這次的釘子戶事件當中,我們看到了雖然王教授說不停水、不停電是一層溫馨的面紗而已,背后還是一種不作為或者不行政,但是我們還是要給小小的鼓勵,畢竟我們看到了公權力在出手的時候多少還是進行了克制,而對于農民來講,土地是他們世世代代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當這個土地被征走的時候,到底該怎么樣補償他們,給他們現在以及今后的生活以保障,這正是要給出答案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