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經濟新規1月實施 鐵路意外傷害強制險取消
2013-01-01 07: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保監會:誤導險企負責人或開除 保監會日前公布了《人身保險公司銷售誤導責任追究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指出,從2013年1月1日起,人身險銷售誤導將正式引入責任追究機制。 意見規定,四類銷售誤導問題將被追責。保監會將采取逐級追究的方式,對保險公司直接和間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追究的方式包括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和經濟處分等。情節嚴重的險企直接責任人將被開除。 四類銷售誤導情形分別是:人身險公司出現因銷售誤導受到監管行政處罰,受到監管下發監管函或者監管談話以及其他因銷售誤導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造成系統性風險等。該意見中追責機制標準規定較為詳細,險企總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相關責任人,乃至不同的銷售誤導行為和影響程度,都有相應的處罰標準。 薦股軟件監管新規明起實施 證監會日前針對薦股軟件市場亂象出臺《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即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業內人士認為,該規定有利于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利益,并為未來證券咨詢公司的創新發展指引方向、保駕護航。 規定明確,向投資者銷售或提供“薦股軟件”并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必須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針對近年來出現的薦股軟件亂象,證監會早在2010年就發布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規定利用軟件工具或終端設備提供證券投資建議的行為應依法合規,但目前“薦股軟件”仍存在不少問題。一些公司以夸大宣傳、承諾收益等誘餌招攬收費會員、騙取錢財,部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其關聯方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誤導投資者,而這些產品與正規的軟件存在根本區別。 |
相關閱讀:
- [ 12-24]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險取消 火車票價相應下調
- [ 11-25]環衛工屢陷因傷致貧困境 承包公司稱買險力不從心
- [ 11-23]南平建陽首例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險理賠
- [ 05-30]調查稱意外傷害成兒童致死首因 六成發生在家中
- [ 10-21]龍巖永定首例殘疾人人身意外傷害險獲賠兌現
- [ 07-27]溫州宣傳部:遇難者家屬早簽約有獎勵是謠言
- [ 07-26]專家建議溫州動車事故傷亡賠償參照伊春空難96萬
- [ 03-07]尤溪啟動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 有1200戶投保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