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解約事件 中石化回應已按協議進行賠償
2013-01-28 06:49:2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我來說兩句 |
本報北京1月27日電 (記者冉永平)針對媒體報道中石化與應屆大學畢業生解約事件,中石化新聞發言人呂大鵬今天作出回應。 呂大鵬解釋,去年中石化有部分直屬單位與522名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協議或達成意向。另有個別單位與高校合作訂單培養各類畢業生294人。 近期,這些單位根據用人需求的變化,與大部分畢業生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辦理了解約手續,并按照協議不同的約定分別進行了違約賠償。同時,本著對畢業生負責的態度,建議其通過招聘網站應聘中石化其他發布招聘需求的單位。 |
相關閱讀:
- [ 01-27]中石化回應“解聘數千應屆生” 稱報道夸大事實
- [ 01-26]中石化稱“解聘數千名應屆畢業生”報道夸大事實情況
- [ 01-26]中石化稱北京油品質量全國最好 否認是霧霾禍首
- [ 01-25]中石化回應“油品質量標準低導致霧霾”
- [ 01-18]中石化二級單位解聘已簽應屆生 回應稱還未正式招工
- [ 01-07]中石化牛郎門女處長起訴“誹謗人”及首發網站
- [ 01-04]中石化:“女處長非洲牛郎門”是張冠李戴、混淆視聽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