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停止三類行為勞教審批 對在教人員繼續執行
2013-02-06 11:46? ?來源:云南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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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蘇鐵 會議現場 勞教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為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改革勢在必行。 誰家的娃娃誰家抱,堅決防止因信訪渠道不暢、部門間推諉扯皮而導致越級訪、重復訪、非正常上訪的情況。 廣東或在今年停止勞教制度 據南方日報報道,1月28日,廣東省人大會議列席人員、省司法廳廳長嚴植嬋告訴記者,根據目前公布的信息,勞教改革方案將按照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審議通過,廣東將按照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進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適時停止勞教制度。 嚴植嬋表示,一旦確定停止勞教制度,意味著勞教系統不再接收勞教人員,而在教的勞教人員將于到達勞教期限后解教。 “我們已經做好各項工作準備。目前廣東勞教人員大量的是強制戒毒和康復戒毒人員,真正意義上的勞教人員比例很低。”嚴植嬋補充,全省現有勞教人員主要有賭博、賣淫、嫖娼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 至于公眾關注的停止勞教制度是否會影響勞教機構和干警隊伍這一焦點,嚴植嬋直言,“沒有那么大的問題。” “從現在起,我省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采用勞教手段。”“對目前在教人員應繼續執行、自然消化。”“原則上不受理涉及勞教制度歷史問題的上訪,確有執行錯誤的,按個案處理。”昨日,在全省政法工作視頻會議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孟蘇鐵作了上述重要發言。這意味著,我省今年不會再有人被決定勞教。至此,我省的勞教制度改革跨出了歷史性的一步。 孟蘇鐵同時表示,全體勞教民警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作出了重要貢獻。在改革過程中,要特別關愛、真正用好這支隊伍。 昨日會議還對25名2012年度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涉訴信訪、戶籍制度改革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進行了部署。 勞教 勞教審批全部暫停 三類行為勞教審批停止 昨日會議上,孟蘇鐵強調,要確保勞動教養制度改革平穩推進。“勞教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為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改革勢在必行。”他說,根據我省實際,推進勞教制度改革要把握好幾個環節: 一是把握好原則。從現在起,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采用勞教手段。對目前在教人員應繼續執行、自然消化。原則上不受理涉及勞教制度歷史問題的上訪,確有執行錯誤的,按個案處理。 二是保持勞教場所安全穩定。要加強對在教人員的教育管理,確保在教人員思想穩定。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加強解教人員銜接,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幫助解教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三是統籌相關工作。要把勞教制度與社區矯正、強制隔離戒毒和基層基礎建設統籌考慮,使現有力量資源發揮更大效益。長期以來,全省勞教系統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作出了重要貢獻,全體勞教民警為此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在改革過程中,要特別關愛、真正用好這支隊伍。他表示這支隊伍在強制戒毒方面的任務也非常重。 信訪 各級黨委政法委不再集中向下交辦信訪案件 孟蘇鐵指出,近年來,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涉訴涉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棄法轉訪”等問題突出,嚴重損害司法權威。他表示,要以貫徹執行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為契機,將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中分離出來,符合條件的納入司法程序。各級黨委政法委不再集中向下級黨委政法委交辦信訪案件,由各級政法機關自上而下交辦,依據案件管轄權限,由責任單位負責辦理,“誰家的娃娃誰家抱”。堅決防止因信訪渠道不暢、部門間推諉扯皮而導致越級訪、重復訪、非正常上訪的情況。 要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仍是平安建設重中之重的任務,要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為目標,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此外,要穩妥有序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逐步使大多數流動人口在城鎮和農村安全樂業。 觀察 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傳信號 或將停止勞教制度 昨日,全省政法工作會議上的“暫停勞教”消息,無疑是對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貫徹與落實。 1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將推進勞教制度改革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同時多家媒體發微博表示: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稱,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今年或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停止了,就離廢除不遠了!勞教改革終于有了實質性的進展!”消息一出,多名知名專家、學者紛紛表示支持。這被認為是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釋放出的最積極的信號。 雖然中央媒體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相關報道中,均未明確提及“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不過參加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多位官員向媒體證實了上述消息。 隨后,新華網發布消息稱,全國政法工作會議1月7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確定了2013年工作思路,將推進勞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四項改革”確定為2013年工作重點。 同時,新華社發布《期待把維穩式勞教掃進歷史垃圾堆》的短評:半年前中國網事曾發表《三評永州》,指出唐慧案留下的不是個句號,而是個大大的問號,指向屢屢引起爭議的維穩式勞教。全國政法工作會議7日在京召開,我們期待勞教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把拖時代后腿的維穩式勞教盡早掃進歷史垃圾堆,這才是對“唐慧之問”最好的回答。 勞教制度被異化 繼續保留不合時宜 事實上,對勞教制度的反對聲,一直都存在,近年來多位學者、教授曾聯名要求廢止。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著名社會學者于建嶸、法律學者何兵、多名知名律師均主張廢除或徹底改革勞教制度。唐慧案、任建宇案,更是引爆輿論,上訪的、因言獲罪的,統統裝進“勞教”的大框。勞教制度已經被異化,成了某些權力不受拘束的工具,廢除聲高漲。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名跨表示,勞教是上世紀50年代法制極不健全的背景下,新政權為加強社會管制尤其是大量敵特反人員問題而設立的制度。在國家法制基本健全的當下,還繼續保留已不合時宜。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刑法已基本做到密而不疏,故再沿用勞教這樣的“老黃歷”完全悖逆了時代潮流。 勞教的“違法性”被廣為詬病。法學界普遍認為其明顯與憲法規定不符。根據《憲法》第37條,任何公民非經檢察院批準、決定或法院決定不受逮捕。而逮捕僅是刑事偵查中的臨時性強制措施,即須檢法批準決定;勞教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高達4年,卻僅由警方自行決定。 其次是其直接違反了《立法法》。根據《立法法》第8條,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由全國人大制定法律予以設定,而勞教制度無論是初始的人大批準,還是后來的國務院批準,都不夠格視同為全國人大的立法位階。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表示,勞教制度和當前的法律體系是不相容的、有明顯沖突的,廢除勢在必行。一般來說,長期限制人身自由,應該由《刑法》規定在刑罰中來承擔,由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而勞教變相把三個程序簡化成一個程序,由公安自偵自查自定。“這完全是反法治的”。 沒了勞教還有強戒 對警察影響不大 據報道,目前中國有300多勞教管理所,屬于司法系統下設機構,干警職工10萬多人,收容26萬名勞教人員。有人擔心,若勞教廢除了,會對干警以及機構設置產生一定的影響。記者了解到,我省共有在冊的勞教人員800多人,實際正在執行的人員僅有200多人。 記者了解到,云南勞動教養工作始創于1955年10月,是全國最早建立勞動教養場所的省份之一。到2001年7月,省勞教局升格為副廳級機構。目前,包括云南省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云南省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和昆明市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在內,云南設立的勞教所共有14個。總體說來,云南的勞教人員呈逐漸下降的趨勢。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云南累計收容勞教的人員有41742人。而2007年至2012年9月末,云南累計新收容勞教的人員只有6008人。 自從2011年,強制戒毒權從公安轉到勞教系統以后,我省眾多勞教所又多了一塊“強制戒毒所”的牌子,擔負起了強制戒毒的重任。事實上,這一塊工作正成為勞教警察們的主要工作。“沒了勞教,還有強戒。不是說勞教停止了,勞教系統的警察就沒事干了。強戒的任務也很重,活很多!”相關人士表示。 勞教立廢之路 一般認為勞教制度始于1957年8月3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 2004年1月下旬,廣東省政協委員聯署由朱征夫發起要求廢除勞教的提案,要求廣東先行一步廢除勞教制度,得到了深圳市社會科學院院長樂正教授、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邱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王衛紅、廣東經濟管理學院法律系教授藍燕霞、中新社廣東分社社長陳佳、《羊城晚報》總編輯潘偉文等六位政協委員的附議。 2007年底,包括經濟學家茅于軾、維權律師李方平、學者胡星斗等69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了公開信,呼吁取消勞動教養制度。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馬克寧正式提交建議,呼吁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馬認為,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違反《憲法》、《立法法》的規定,也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廢除。 2012年10月9日,國新辦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姜偉稱,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勞動教養制度的改革方案。 1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召開,將推進勞教制度改革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有消息傳出: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今年或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典型案例 唐慧案 11歲女兒被逼賣淫100余次,唐慧憤然上訪卻屢遭不公正對待,6年后案情才得以昭雪。然而僅過了兩個月,2012年8月2日,唐慧被湖南永州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幾天后,在輿論壓力下唐慧獲釋。 任建宇案 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被重慶勞教處處以兩年勞教。2012年11月19日,勞教委撤銷了勞教決定,任建宇重獲自由。 彭洪案 2009年9月重慶打黑期間,彭洪在論壇轉發打黑漫畫《保護傘》。認定為“誹謗”,勞教兩年。2011年9月10日,勞教期滿獲釋。2012年9月7日,重慶市勞教委決定撤銷原勞教決定。(馮蔚徐琪燕 曹紅蕾 攝影 夏德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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