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叫停勞教審批 開啟中國勞教改革關鍵一步
2013-02-06 22: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林雯晶 |
分享到:
|
中新社北京2月6日電 (記者 張蔚然)云南省政法委書記孟蘇鐵5日宣布,從現在起,云南省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采用勞教手段。 這意味著云南省今后不會再有人被決定勞教,云南勞教制度改革跨出了歷史性的一步。在2013年全國政法工作總體部署中,推進勞教制度改革是四項重點之一,各省都在陸續推進相關改革,云南成為媒體公開報道的首個叫停勞教審批的省份。 中國勞動教養制度開始于上世紀50年代,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1957年國務院公布了《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這是中國第一部勞動教養法規。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向中新社記者表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勞動教養主要針對沒有觸犯刑法的,對社會有危害,需要進一步教育改造的壞分子,勞教還被看作是安置就業的一種方式。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勞動教養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82年1月,公安部發布了《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對勞動教養的具體實施作出規定。2002年4月,公安部出臺了《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這部規定是目前為止最為全面的一部,規定勞動教養的適用對象是年滿16周歲,符合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擾亂工作生產秩序和教唆他人犯罪等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人員。 馬懷德說,在特殊歷史時期,勞教制度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中國社會和法治的進步,人權保障意識不斷增強,勞教的弊端越來越明顯,特別是《立法法》實施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必須要有法律依據,繼續實施勞教面臨違反上位法的局面。 “目前勞教面臨的最大爭議是實施過程中公權力對勞教的隨意擴大,勞教審批權屬于公安機關,在機制上缺乏應有監督,在實踐操作中往往成為部分人打擊報復的工具,導致公權力濫用。湖南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案、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轉發微博被勞教案等,都是勞教被濫用的體現。”馬懷德說。 云南勞教制度改革采取的是分步走路線: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統一停止。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全部暫停,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不再采用勞教手段。 馬懷德就此認為,目前勞教范圍顯然過寬,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纏訪鬧訪、丑化領導人形象等行為實施勞教,實踐中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在勞動教養制度修改完善過程中,首先要清理上述沒有法律依據的做法,這種穩妥推進的做法符合中央關于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 目前,南京、蘭州、鄭州、濟南等地正在進行勞動教養制度改革試點,勞動教養制度正在被“違法行為教育矯治”取代。分析認為,上述試點將為全國范圍內的勞動教養制度改革積累經驗。在立法層面,2010年3月,全國人大宣布中國將加快制定《違法行為矯治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曾表示,違法行為矯治法是對原來中國實行的勞動教養制度進行的改革和規范,目前還處在起草修改階段,已列入了司法改革日程。 馬懷德稱,無論是完全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還是代之以違法行為矯治,權力的行使都必須納入法制軌道,徹底擺脫公安部門一家說了算的局面,如可以由公安機關提出,法院作出裁決,同時必須保障被處罰人有法定的申辯和辯護權,維護程序正義。(完) |
相關閱讀:
- [ 02-06]云南停止三類行為勞教審批 對在教人員繼續執行
- [ 02-02]溫州勞教所一名大隊長被曝“偷油”被免職
- [ 01-29]廣東省司法廳:廣東今年或適時停止勞教
- [ 01-24]黑龍江上訪婦女勞教期滿被釋 又被關太平間3年
- [ 01-18]湖南永州被勞教母親告警察強奸其女 專案組調查
- [ 01-15]蘭州通報探子婦女遭勞教案堅稱其系進京上訪
- [ 01-14]多地主管部門均稱尚未收到勞教制度廢止消息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