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只要基本醫保報銷后自付部分超過當地年人均收入,參保(合)人可再次報銷,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多地實施方案陸續出臺,從已有效果來看,患大病后報銷比例明顯提高,家庭負擔減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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