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提供異地結算服務 2012年12月1日,青海省率先落實該指導意見,截至2013年1月14日,累計為552位城鄉居民大病患者結報醫療費用,金額達301.46萬元。陜西、福建、浙江、廣西、安徽、山東、遼寧、吉林等省份已出臺方案,其他各省方案也將陸續出臺。其中,青海、福建、山東等9個省份在全省推廣實行,其余省份先試點后實行。 按照意見的要求,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是保障對象,山東省先在新農合參合人當中實行,購買商業保險服務,對20類重大疾病參合患者住院發生的高額合規醫療費用給予補償,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為20萬元。 對于承辦方式,各地明確由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并普遍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青海、山東、重慶等省份實行統一招標確定兩家以上保險公司,分區域承辦。報銷時,青海、廣西采用“一站式”服務,建立經辦信息平臺,在辦理出院手續時,醫療機構按照基本醫保制度規定給予報銷后,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及時給予大病醫療費用報銷,不用再跑到商業保險機構報銷。 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醫院診治,造成異地報銷難題。對此,各地提出,發揮保險公司全國網絡優勢,提供異地結算服務。有些地方對必須轉診到異地的就醫給予同等報銷待遇。 籌資水平人均20元以上,多數地區不設封頂線 總的來看,大多數地區籌資水平在人均20元以上。經過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費用達到大病報銷要求的,其實際報銷比例均不低于50%。 青海籌資水平較高,人均50元,起付線5000元,也就是說,只要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費用超過5000元,就可以再次報銷50%。吉林城鎮、農村居民籌資為人均60元、50元,起付線為8000元。有些地區人均籌資標準按照基本醫保籌資的5%來確定。也有一些地方起付線略高,這樣報銷比例會低一點,受益的人群也會少一些。 各省區對報銷比例有細化的要求,比如青海規定,在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城鄉居民大病患者醫療費用的實際報銷比達到80%—90%。廣西要求各試點市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3%。不少地區采用分段報銷法,如寧夏對年度自付費用超過起付線6000元的,按照50%—81%的比例報銷,費用越多報銷比例越高。 雖然多數地區設定了報銷的起付線,但也有個別地區設定了報銷上限,即封頂線,比如山東新農合大病保險規定報銷不高于20萬元。更多的省份對報銷上限沒有作出限定,以更好地幫助參保(合)患者減輕大病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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