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遺體捐獻條例》今天起正式實施
2013-03-01 12:14? 蔡福津?來源:中廣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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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南昌3月1日消息(記者 蔡福津)《江西省遺體捐獻條例》今天(1號)起正式實施。 《江西省遺體捐獻條例》是江西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對遺體捐獻活動進行系統全面的規范。《條例》的出臺,不僅填補了江西省遺體和器官捐獻的立法空白,并從法律上保障捐、受雙方的合法權益,還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減少非法器官買賣行為。 《條例》明確,自然人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遺體的,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違背其意愿,不得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遺體。生前未表示捐獻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有捐獻意愿的,捐獻執行人由其近親屬共同指定。《條例》提出,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遺體,以及從事與買賣遺體有關的活動;禁止將捐獻的遺體用于醫學、體育的科研、教學和臨床移植以外的其他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遺體捐獻牟取經濟利益;買賣遺體或從事與買賣遺體有關活動的,將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未經江西省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擅自接受遺體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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