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官員提案劍指大氣污染防治
2013-03-04 09:33? 王穎春?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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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呼吁盡快修訂法律,推進相關行政體制改革 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3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專訪時透露,來自環保部的政協委員“兩會”期間將向全國政協提交兩份提案,一份是盡快修訂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法》,另一份提案則是關于煤炭總量控制。 今年環保部共有三位官員作為政協委員參加兩會,分別是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環保部前副部長張力軍與環保部總量司司長劉炳江。盡管今年代表委員已有不少針對環境問題的提案,但來自環境主管部門的委員提案“劍指”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因此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已過時 據了解,提案的初衷是我國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早已過時。現行該法制定于1987年,盡管分別于1995年和2000年進行了修訂,但仍難以適應區域性、復合性和壓縮性大氣污染防治的需求。因此這部已經過時的法律近年來一直被要求修訂,然而由于產業部門阻力、立法排期所限和公共參與程度較低,該法遲遲未能修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高利紅認為,過時首先表現為責任不明確,當前《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于大氣環境責任的設定比較模糊,規定的處罰力度也很不充足,難以起到遏制環境違法的效果。 其次是該法比較抽象概括,削弱了法律的規范力度和可實施性,對于部門協作管理方面的規定也極為原則化,缺乏具體、可操作的機制設計。 第三是目前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偏重行政法,一定程度上對于民事及刑事部分較為忽視。這使得相關污染排放主體僅有行政法上的責任,難以通過民事訴訟,甚至刑事訴訟實現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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