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被上市""寺廟被承包""僧尼被假冒"——政協委員諫言整治廟觀亂象
2013-03-04 18:46? ?來源: 責任編輯:陳穎 陳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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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道教協會副會長黃信陽道長說,國家宗教事務局、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中央十部門去年出臺了《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今年,政府應理順管理關系。有的地方政府借旅游、文物保護搞非法活動,欺騙信教群眾,雇用幾個假道士,有的企業看有利可圖也投資修廟。 全國政協委員、十堰市政協副主席、武當山道長李光富說,部分佛、道教名山的寺院宮觀多頭管理,世俗化、庸俗化嚴重,假冒道人欺騙游人香客,且屢禁不止,傷害了宗教人士和信眾的宗教感情。 學誠委員建議,嚴把僧尼素質關,引導群眾文明燃香拜佛,抵制、舉報假冒僧尼,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他說,寺院房地的產權歸屬仍待明確。很多佛教著名寺院與風景名勝區在地理位置上過于接近,有的佛教寺廟甚至被風景名勝區圍得水泄不通。這種互相交叉的混亂布局,使得很多香客被強制要求進行旅游消費(如門票),很多游客被強制要求進行宗教消費(如香火),這在佛教名山名剎表現尤為突出。 他建議,對作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廟與臨近的風景名勝區進行有效區隔,讓兩者各自獨立自主經營,使宗教服務功能與旅游服務功能各自得到充分發揮。應明確區分宗教性經營項目和營利性經營項目。宗教性經營項目應體現宗教教義,拒絕迷信,不得謀求暴利,且只能在宗教活動場所由教職人員等負責具體經營。 除“被承包”現象外,有些已成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廟,想主動把寺廟交由企業或個人進行經營,自己坐收承包費。“這種宗教商業化行為是對佛教純潔性與公益性的極大損害。”學誠委員說,一些“準寺廟”違規開展宗教性經營項目,“它們背后大多有某些當地政府部門的支持,令當地宗教事務部門鞭長莫及,這也是‘準寺廟’非法經營行為不能有效規范的根本原因。” 學誠委員說,應把這類企業或個人為了旅游與經濟目的私自修建的寺廟,納入宗教事務管理范圍,寺廟不得以任何形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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