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代表談環保:公民的基本環境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2013-03-07 14:56? 孫揚?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黃曉夏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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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常委、上海交大副校長黃震接受記者采訪。孫博攝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潘碧靈接受記者采訪。孫博攝 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孫揚)2013年“兩會”,代表委員們最關注、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當屬環保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分組討論期間,記者專訪了與環境保護工作息息相關的數位委員。他們都有個共識,當前做好環保工作最重要的是抓好法律法規的實施。 “要治理PM2.5,最重要的是法規先行”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常委、上海交大副校長黃震多年來從事大氣污染控制研究,正是因為他的研究和連續兩年的提案,中國老百姓才開始認識和重視PM2.5的影響。談及空氣污染治理,黃震說:“我一直認為,要治理PM2.5,最重要的是法規先行。” 他舉例說,機動車排放的標準要進一步從“國一”、“國三”升級到“國四”。國四標準規定的PM2.5排放量要比國一降低95%左右,比國三降低80%左右。法規嚴格了,排放量自然會下降很多。 黃震反復強調,治理空氣污染,降低PM2.5,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是最重要的。“在實施油品標準和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方面,北京、上海可能會先行,”他說,“但是空氣是流動的,單靠一兩個地方治理,很難有效。我希望更高標準的法規能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必須加強部門聯動、區域聯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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