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大副主任:人大對兩院個案監督幾乎沒有
2013-03-10 07:28?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孫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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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下午的小組討論中,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航勇提出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疑問。他通過自己的切身感受,提出了目前人大對一府兩院監督需要改進的地方: 對當地的重大事項有決定權,但是什么是重大事項卻無明文規定; 可以依法對兩院進行監督,但實際操作中則一直規避對個案的監督。 他建議,針對這兩點出臺相關的具有操作性的法規和細則,以便人大更好地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 什么是重大事項 要有明確說法 洪航勇代表說,人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有決定權,但是“什么是重大事項”卻無明文規定,以至于人大試圖行使決定權時面臨無法可依的窘境。 據了解,過去,各地人大也制定過類似關于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規定,但是監督法出臺后,不少地方取消或修正了這些規定,而重大事項決定權在各地的行使機制也并不流暢。 一般來說,重大事項是指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科文衛、環境和資源保護等工作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或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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