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將產(chǎn)生 詳解選舉和決定任命辦法
2013-03-11 07:52? ?來源:新華網(wǎng) 責任編輯:孫靖 孫靖 |
分享到:
|
等額和差額 根據(jù)辦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國家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進行等額選舉。 同時,還將按照不少于8%的差額比例選舉產(chǎn)生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選舉或者決定的人選獲得的贊成票數(shù)超過全體代表的半數(shù),始得當選或者通過。 在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時,如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shù)贊成票的候選人超過應選名額時,以獲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shù)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shù)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獲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shù)贊成票的當選人數(shù)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留待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后的會議另行選舉。 選舉票和表決票 根據(jù)辦法,本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印制六張選舉票、三張表決票。 六張選舉票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票;國家主席、副主席選舉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選舉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票;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票。 三張表決票是:國務院總理人選的表決票;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的表決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的表決票。 對選舉票上的候選人,代表可以表示贊成,可以表示反對,也可以表示棄權。表示反對的,可以另選他人;表示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 對表決票上的人選,代表可以表示贊成,可以表示反對,也可以表示棄權,不能另提人選。 |
相關閱讀:
- [ 03-0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體系
- [ 02-24]十八屆二中全會將討論國家機構領導人建議人選
- [ 02-23]國家機構和政協(xié)領導人建議人選定為二中全會議題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