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檢討限奶令免罰錯人 重新定義“配方粉”(圖)
2013-03-23 09: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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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倡列明限帶牌子型號 香港海關人員總會主席陳志光透露,的確有前線海關人員對指引內容不清晰,“海關轄下的6個關員工會本月21日已跟關長張云正開會,要求要有清晰的執法指引,包括法例下需管制及不受管制的列表,以及附有圖片。”香港海關官員協會主席陳藻強調,前線執法人員只是依法辦事,并沒有犯錯,至于是否要修改法例,應由政府決定。 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張云正會了解及關注前線員工執法情況,而政府會設立24小時熱線,以便海關前線人員在檢查有疑問時作核實及查詢之用。 對于政府會檢討“配方粉”的定義及指引,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有關法例每日在執行,關乎市民及旅客貼身情況,因此有必要盡快有清晰的定義。議員涂謹申認為,現時奶粉的定義太廣,他建議,政府改用列表形式列出受限制帶出境的奶粉牌子及型號。他認為,這方法的漏洞不大,但只怕變相為某些奶粉品牌宣傳。 議員何俊賢昨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后,口頭匯報《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首4次會議的情況,內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修訂有關規例的期限是4月17日。 獲撤控者仍感冤枉 港府自3月1日實施“限奶令”至今,共錯誤檢控12名帶奶米粉出境人士,包括11名內地旅客及1名香港人。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已聯絡相關人士撤銷控罪,當事人可親自領回保釋金及被扣查的物品,或授權香港海關以郵遞或匯款方式,將被扣查物品及保釋金退還當事人。 香港海關未有透露11名因攜帶奶米粉出境而錯誤被檢控的內地旅客來自內地哪個地區。其中,來自南京的黃小姐在本月15日,為親友帶2罐奶粉及4罐奶米粉出境,因而被香港海關扣查。 她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當時看到海關有一本彩色印冊的檔,列出受規管的奶粉產品,但自己未有核對。她雖然最終獲撤銷控罪,但她仍然感到十分冤枉。她說,香港海關原本要她親自來港取回1000元(港元,下同)保釋金及貨品,前天再收到海關電話,對方表示可以把貨品寄給她,及透過銀行轉賬交還保釋金。 另來自深圳的黃女士及徐先生,先后在港購買奶米粉攜帶出境,分別被海關拘控,結果2人在扣留期間認識,其后分別繳付2000元及3000元的保釋金才獲釋,最后亦獲撤銷控罪和歸還保釋金及奶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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