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據朝中社報道,朝鮮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七次會議于4月1日召開,會上通過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錦繡山太陽宮法》,規定保存金日成和金正日遺體的錦繡山太陽宮是全體朝鮮民族的圣地,保衛其不受任何人觸犯是國家的義務。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金永南當天就修改《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錦繡山太陽宮法》作了報告。 錦繡山太陽宮法規定錦繡山太陽宮為朝鮮的太陽圣地。將金日成和金正日以生前的容貌永遠安放在錦繡山太陽宮,全體人民將錦繡山太陽宮視為民族尊嚴的象征是法律義務;修建錦繡山太陽宮,保衛太陽宮不受任何人觸犯,是國家的義務。 錦繡山太陽宮法規定,作為最重要的國家事業進行永久保存錦繡山太陽宮的工作。此外還規定一系列秩序,以便朝鮮人民和海外同胞以及外國客人都前往錦繡山太陽宮瞻仰。 錦繡山太陽宮法規定,為保護和管理錦繡山太陽宮設立錦繡山太陽宮特別保護區,必須最優先保障太陽宮所需的電力、設備、材料、物資,嚴格監督對錦繡山太陽宮的保衛、永久保存、管理運營條件保障情況。 報告指出,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根據《社會主義憲法》第95條,將社會主義憲法修正案和錦繡山太陽宮法(草案)提交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七次會議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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