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說應以協商一致方式達成《武器貿易條約》
2013-04-03 07:26? 林瓊 王雷?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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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聯合國4月2日電(記者林瓊 王雷)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王民2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說,中方不贊成在聯大強行達成事關國際安全及各國安全的多邊軍控條約,認為應堅持通過談判以協商一致方式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條約。 第67屆聯合國大會當天經過投票表決,通過了用于監管常規武器國際貿易的《武器貿易條約》。王民在聯大表決《武器貿易條約》決議草案后作解釋性發言時說,中國一貫支持《武器貿易條約》談判,期待各方協商一致達成一個有效的條約,規范常規武器貿易,打擊輕小武器非法販運。中方一直以建設性態度參與談判,為推進談判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貢獻。對最后談判會議主席提交的條約最終案文,中方可以支持據此協商一致達成條約。 王民強調,中方不贊成在聯大強行達成事關國際安全及各國安全的多邊軍控條約,對這種做法可能成為今后多邊軍控談判的不良先例感到十分擔憂。他說:“我們應堅持通過談判以協商一致方式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條約。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條約將來得到普遍支持和有效落實。” 王民說,令人遺憾的是,《武器貿易條約》決議草案未能解決中方上述關切。因此,中國對該決議草案投了棄權票,并認為這一做法不構成今后軍控條約談判的先例。 3月18日至28日,由聯大召集的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最后會議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由于伊朗、朝鮮和敘利亞提出異議,與會各會員國代表沒能達成一致,武器貿易條約草案未獲通過,轉而提交至聯大進行表決。 2006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61/89號決議,著手制訂武器貿易條約。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會議籌備委員會先后召開4次會議。2012年7月2日至27日,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會議召開,但與會代表未能就國際武器貿易條約最終草案達成一致。2012年底,聯大以多數贊成通過一項決議,決定于2013年3月重啟武器貿易條約草案磋商的最后一次談判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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