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30年婚姻被房左右:為分房閃婚為避稅離婚
www.fjnet.cn?2013-04-04 13:48? ?來源:新聞晚報 我來說兩句
3月30日晚,剛鍛煉回來的吳新存(化名)坐在沙發上,老伴梅艷艷(化名)端來煮好的棒渣粥,倆人還沒聊上兩句,電視中有關北京“國五條”細則落地的消息立刻讓老兩口陷入了沉思。 1個月前,老兩口因擔心自家兩套房會因國五條被征重稅,兩人琢磨著去民政局辦理了“假離婚”,從而通過分割房產實現避稅,而這已是兩人第二次為房離婚了。 過去的三十年,老吳和老梅因為家里的房子已折騰了四次,離婚、復婚、再離婚,兩人的婚姻著實成了房產的累贅。 結婚/為分房閃婚 三十年前,同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兩人經同事介紹相識,僅僅1個月后,吳新存所在單位就開始登記福利分房,當時的條件必須是已婚且沒有住房。 就這樣,為了盡快擁有自己的房子,在同事朋友的勸說下,兩人完成了“閃婚”,不久順理成章地拿到了新房鑰匙。“剛開始大家都覺得‘早結婚、早分房’是好事,很多人都為房閃婚,沒多久問題就出來了。”梅艷艷說,分房3年內,就有3個同事離婚。 離婚/為房改分房“閃離” 婚后五年,梅艷艷的單位也進行福利分房,政策規定夫妻雙方擁有住房不能參與,收入微薄的兩人為了能夠多得一套房將爸媽從平房接來,選擇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就這樣,兩人順理成章地獲得了第二套住房,“有一天,孩子自己在家翻到了我們的離婚協議書,孩子當時信以為真甚至離家出走了2天,后來想想都后怕。”梅艷艷說,當時只能騙他說是“寫著玩的”。 梅艷艷說,為了避嫌,后來一直沒有復婚,而且在單位都宣稱自己離異,有些同事也猜測到我是假離婚,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20年,很長時間感覺在單位里抬不起頭。 復婚/為孩子出國擔保 “直到5年前兒子要留學擔保,中介建議先復婚再擔保更容易獲得簽證,我們才決定復婚。 ”吳新存說,當時去民政局的時候,碰到了當年的老同學,他們也是為了孩子出國留學辦理復婚。“同學老李說,當年國企福利分房時,很多人閃婚閃離,我們真的是折騰的一代人啊。 ”吳新存說。 為了怕對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老兩口從開始到現在都一直騙他,沒有告訴他整個過程,很擔心父母如此復雜的婚姻經歷,讓他對婚姻產生偏頗的理解和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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