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產經新聞》4月8日報道稱,圍繞朝鮮試射彈道導彈一事,日本政府7日破例未經過法律公開通告,直接向自衛隊下達“破壞措施命令”。針對此次事件,日本防衛省高級官員稱,此項舉措是為了向朝鮮當局表明日本意圖,同時也是為了回避給朝鮮局勢帶來過度的刺激,以免導致民眾不安。 報道稱,根據日本《自衛隊法》規定,日防相要下達“破壞措施命令”,應首先獲得首相認可,再經過內閣會議討論為原則。但為應對“有可能向日本襲來的發射目的及威力不明”的導彈這一特殊情況,防相可自行判斷后直接下達指令。 對此,日本媒體認為,就文官統治等的觀點來看,日本政府有責任決定具體發布命令的時間,換句話說日本政府此次的不公開原則,是用來應對“不明確發射時間”的事態。 鑒于此,《產經新聞》認為,此前三次朝鮮都公布了其導彈的發射時間和飛行路線,日本政府也類似原則地通告了“破壞措施命令”。而此次日本政府“以防萬一”所秘密下達的命令,并非意味著事態緊急,反而是日本政府迫于需要拿出更富于“實戰型”的對策。 現階段,日本自衛隊僅進行了“宙斯盾”艦的部署工作,而對于難于隱藏動向的“愛國者3”(PAC3)型導彈攔截系統的相關部署工作,日本輿論推測認為,日本政府很有可能會公開通報。(董靜 王歡)(來源:環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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