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處罰一起行人闖紅燈需半小時 多不配合執法
www.fjnet.cn?2013-04-10 06:45? 侯莎莎 童曙泉 高健?來源:北京日報 我來說兩句
曾嘗試讓闖燈行人“站崗” 去年底,深圳交警開始代號為“綠馬甲”的整治行動,行人闖紅燈一律處20元罰款,不過市民選擇穿“綠馬甲”站崗半小時就可免于處罰。前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本市交管部門表示暫時不會考慮采取這種方式。 不過,本市一線交警曾嘗試過類似的辦法:要求違法行人或者騎車人以替協管員執勤20分鐘或糾正20起交通違法的形式,代替10元或20元的罰款。 “您看我們的交通協管員都挺辛苦的,您也別交罰款了,替我們的協管員站20分鐘崗吧,您只要攔下來20個跟您一樣闖紅燈的人,就可以回家了。”交警告訴記者,他們曾這樣要求違法行人做義工,以替代罰款。“從實際情況看,改罰款為站崗的辦法效果比較好,絕大部分人都能配合。” 記者了解到,通過站崗做義工,很多人也受到了教育。首先,揮著小旗子站在路口,既幫助交警維護了交通秩序,也通過勞動接受了處罰。另外,通過執勤,大家也感受到了違反交通法規比較危險,體驗到了交通協管員的辛苦,接受了交通安全的教育。 “一個人執勤20分鐘后告訴我,看著那些亂穿馬路的人可真危險,眼瞅著車就擦著他們身邊開過去,怎么就那么膽兒大呢?還有人在糾正其他人違法時,被人訓斥,窩了一肚子火,來向我傾訴。我笑著跟他說,那您以后可千萬別用同樣的態度對待協管員了。”有交警說。 用“做義工”替代罰款? 現場罰款執法比較難行,教育意義也不大。那能否用“做義工”替代罰款呢? 市民白笛告訴記者,闖紅燈變成習以為常的事情,原因就是大家覺得這沒有什么大不了,也沒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罰款是制約大家的手段,但最終還是要讓大家恢復羞恥心,真正認識到闖紅燈是缺乏公德、缺乏社會公共意識的表現。“罰款10元,對有些有錢人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下次還闖;若讓他在路上揮一陣小旗,也許就認識到闖紅燈的危險,下次不敢再闖了。”白笛的看法也得到了其他許多受訪者的支持。 但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戴福卻指出:“‘做義工’處罰肯定違法。”行政處罰法中對何種情況予以批評教育、罰款、拘留都有明文規定,超出這個范圍執法就是違法。那能不能將“做義工”等內容也寫入法律呢?戴律師認為,如果全社會對某一現象都表現出極大法律需求,那么立法應當考慮。不過戴律師擔心,即便在立法中明確“做義工”,收效有多大還難說,“如果被處罰人拒絕‘做義工’怎么辦?” 其實,處罰中國式過馬路,教育的目的要比處罰的目的更重要。也有人不認為罰“做義工”違法,“讓違法行人‘做義工’維護交通秩序,應該算是批評教育的一種方式,希望教育處罰方式像部分一線交警所做的那樣,更加靈活一些,也許效果更好。” 戴律師也提出,中國式過馬路同隨地吐痰、公廁臟亂差等生活細節一樣,只有全面提高社會道德水平,才是治病之本,否則,僅以罰款提高人民道德素質,難免成為空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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