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允許駕照直考表述引熱議 網友質疑操作性
2013-04-13 16:37? 潘高峰 孫云?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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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不到駕校培訓直考駕駛證?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可以直考,但學車需有教練。這一回復引起廣大網友熱烈討論和瘋狂“吐槽”,認為是在玩“文字游戲”。本市不少駕校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直考雖然順應民意,但目前看來根本不具備可操作性。 網友不去駕校哪來教練車 昨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回應網友提問時指出,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申請駕駛證必須經過駕校培訓,但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技術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有關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 這一回答在網友眼中是“一團漿糊”。有人“吐槽”:“矛盾不?你的語文是數學老師教的?要教練車,要教練員,問題是去哪里找?還不是得去駕校?” 記者就此查詢了交通部2006年發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結果發現,雖然沒有明確寫到禁止私人教授駕駛技能,但其中第十條明確規定: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必須符合6個條件:有健全的培訓機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有必要的教學車輛;有必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 僅此規定,就將私人教授駕駛技能的門關上了,難怪網友們不樂意:“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僅這一條就逼著你去駕校,其他都是廢話。” 駕校學員不能以個人報考 如果個人直考駕照真的“開閘”,首當其沖的自然是以往處于“壟斷地位”的駕校行業。昨天,幾名駕校負責人表示,直考雖然是順應民意,但目前看來不具操作性。 據介紹,目前,不少教練車都由教練承包經營,從理論上說,教練可以“接私活”,不進駕校教練場,省下這筆費用“讓利”學員,然而,教練和學員不能以個人名義報名考試,學車和考試環節無法銜接,導致前期的學習失去意義。 南匯駕校黨支部書記孫惠忠還指出,即使倒車入庫和“大路考”可以在普通場地和道路學習,但“小路考”項目對練習場地有特定要求,按照目前的考試情況,學員即使在教練場勤加練習和模擬考試,通過率也僅六七成,倘若個人在普通道路練習,通過率顯然會更低。更何況,即使有教練陪同,使用教練車,讓車技生疏的學員在道路和小區內練習,顯然也存在很大的交通隱患。本報曾多次接到針對教練車在住宅小區周圍練習的投訴,一旦大量新手上路學習,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豈不是受到更大威脅? 業內人士安全教學誰來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公安部表了態,但駕駛培訓并不是公安部一家說了算的,還涉及很多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完善,比如對私人教練的認可與否,私人教練車是否達標的審核監管如何進行等等。這位業內人士表示,駕駛員培訓的技術含量雖然并不很高,但事關公眾交通安全,如果完全放開駕培市場,安全教學、管理、保險以及后續責任追究等問題就可能出現混亂,于公共利益不利。 本報記者潘高峰 孫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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