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侵權盜版案 盜版莫言作品者獲刑6月罰2千
2013-04-15 14:19? 王志艷?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黃曉夏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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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布十大侵權盜版案盜版莫言作品獲刑6月罰兩千 15日上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布了2012年以來判決的十大侵權盜版案件,其中天津“5.04”販賣盜版及淫穢光盤案主犯以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黑龍江哈爾濱“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主犯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20萬元。 據悉,2012年以來,全國收繳侵權盜版出版物超過4000萬件,破獲侵權盜版案件5331起。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公安部、國家版權局、最高檢、最高法等部門聯合對36起重點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其中,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后,北京破獲的首起莫言作品侵權案,查獲盜版《紅高粱家族》、《蛙》、《紅樹林》等非法出版物3000冊。2013年4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犯罪嫌疑人萬永深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1至3月,由于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全國收繳的侵權盜版出版物數量與往年同比有較大幅度下降。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將重點打擊視聽節目網站、網上書店、電子商務平臺等銷售傳播侵權盜版制品的行為。 另悉,4月25日,也就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將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侵權盜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銷毀活動。 2012年以來判決的十大侵權盜版案 1.北京“3.11”制售盜版圖書案。2012年3月11日,在前期偵查基礎上,北京市公安局及朝陽區分局聯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開展統一行動,在朝陽區王四營圖書市場將涉嫌制售盜版圖書的趙金偉抓獲,在通州區查獲3家為其非法印刷裝訂盜版圖書的印刷廠,在朝陽區黑莊戶鄉某圖書庫房和上述3家印刷裝訂廠共收繳盜版圖書1.7萬余冊。2012年11月2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趙金偉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 2.天津“5.04”販賣盜版及淫穢光盤案。2012年5月4日,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通報線索,天津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公安南開分局萬興派出所執法人員,一舉搗毀了黃金生經營的位于鞍山西道名利達電子商城內的批銷盜版、淫穢光盤窩點,現場查扣盜版、淫穢光盤1萬余張。經查,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間,黃金生先后從外地購進大量盜版影視劇、軟件光盤和淫穢色情光盤后在市內銷售。2012年10月19日,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黃金生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3萬元。 3.黑龍江哈爾濱“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2012年4月14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文化派出所對該市南崗區文道街41號一地下室采取突擊行動,現場查獲光盤刻錄機19臺,用于制作非法光盤的母盤200余張,非法光盤制成品1萬余套,空白光盤22萬余張,用于非法光盤包裝的印刷品10萬余套,販賣非法光盤的記錄票據1000余張及運送非法光盤車輛2臺,同時抓獲以戚永利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3名。2012年11月28日,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戚永利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20萬元,其余2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數額不等的罰金。 4.江蘇常州“11.11”侵犯著作權案。2011年11月11日,根據群眾舉報,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經縝密偵查后采取行動,將涉嫌侵犯著作權的嫌疑人金國存、胡寶抓獲。經查,2004年至2008年間,金國存、胡寶二人利用在常州風靡電子設備廠負責安裝銷售電腦量革機的工作機會,秘密復制拷貝并解密了生產電腦量革機所用的控制軟件,隨后從該廠辭職,在廣東東莞開辦雙利皮革機械制造廠,擅自生產常州風靡電子設備廠擁有著作權的電腦量革機,并銷往廣東、山東、浙江、河南等地,先后獲利500余萬元。2013年1月30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金國存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36萬元,胡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33萬元。 5.安徽宿州“9.27”網上銷售盜版出版物案。2011年7月,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網上巡查時于淘寶網上發現一注冊地在宿州市的名為“前程特價書店”的網店大肆銷售各類盜版出版物。2011年9月27日,警方采取行動,在宿州市抓獲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隨后又赴河南省鄭州市將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先后搗毀盜版出版物儲藏窩點4個,查繳盜版出版物49273冊(張)。經查,從2011年3月開始,周強等人先后在淘寶網上開設11個網絡書店大肆銷售侵權復制品,截至案發,共經營各類侵權復制品近12萬冊(張),涉案金額280多萬元。2012年7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周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其余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數額不等的罰金。 6.安徽阜陽“4.25”制售盜版光盤案。2012年4月25日,安徽省阜陽市公安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在該市潁州北路查獲李萍經營的儲存盜版光盤倉庫,現場查獲影視劇、游戲軟件、歌曲等盜版光盤成品、半成品80余萬張,刻錄機一組8臺。2012年12月19日,阜陽市潁泉區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未遂)判處李萍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60萬元。 7.山東濟南“12.13”網游私服侵犯著作權案。2011年12月13日,在前期偵查的基礎上,濟南市市中區公安專案組因私自架設網絡游戲服務器,涉嫌侵犯著作權依法對韓超等人采取抓捕措施。經查,2008年至案發,韓超等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以“玫瑰小組”的名義開設網站并發布廣告,租用網絡服務器空間,為他人非法復制發行《熱血傳奇》服務器軟件,非法經營數額達290余萬元。2012年11月12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韓超3年3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5萬元,其余5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8.河南獲嘉縣“1.13”侵犯著作權案。2012年1月13日,獲嘉縣“掃黃打非”辦公室在排查基礎上,組織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門查獲照鏡鎮馮村一無證印刷窩點,現場查獲已膠訂好的盜印河南大學出版社《鞏固與提高·英語》半成品2700冊,未膠訂好的盜印大象出版社《基礎訓練·數學》等22651冊,封面紙3萬余張及大量半成品非法出版物,查獲印刷設備10余臺,抓獲左亞軍、孫嘯峰等涉案嫌疑人。2012年11月12日,獲嘉縣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左亞軍等5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分別處14萬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 9.貴州貴陽“5.16”銷售非法光盤案。2012年5月16日,根據前期偵查掌握線索,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公安、文化執法部門聯合行動,對該區遵義路紅蕓音像店及其倉庫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譚劍等人經營的盜版光盤60余萬張、淫穢光盤2012張,抓獲涉案人員3名。2012年10月30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譚劍等3人9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10.四川成都“10.12”批銷盜版音像制品案。2011年10月12日,根據舉報,成都市及青羊區新聞出版、公安等部門執法人員,在成都市大安西路上河新城小區內查獲一非法光盤批銷窩點,現場抓獲陳禪葉等涉案人員4人,收繳非法音像制品11萬余張。2012年4月1日,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處陳嬋葉等4人1年6個月至9個月緩刑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9萬元至3千元不等的罰金。(王志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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