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源法院副院長經上級授意偽造判決書
www.fjnet.cn?2013-04-17 07:11? 鄭天虹毛一竹?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上級領導授意,核銷違規資金 鑒于社保資金挪用存在嚴重隱患,2001年,廣東省政府下發《關于做好糾正回收違紀擠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于2002年底前完成清收工作,不得拖延。 然而直到2010年,東源縣仍未完成這一工作。于是,上級領導要求將“窟窿”資金以超過訴訟時效及無法收回為由進行核銷,并將清理工作期限再次放寬到當年12月底。 作為清理工作成員單位代表,東源縣法院副院長劉偉華在一次工作會議上被布置了一個“特別任務”——經過法院審理、判決,使挪用的社保基金具備依法核銷的條件。會議紀要顯示,清理小組組長指示,如果能夠依法核銷,就不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當時我提出,時間不夠,司法程序走不完。但上級領導讓我‘想想辦法’。”劉偉華說。據了解,前期工作流程結束、材料交到法院,已經到了11月。 情急之下,劉偉華想到了“偽造判決書”。舉報人向記者提供了五份“判決書”,案號分別為“(2010)東法民二初字”第93號至第97號。判決書顯示,以東源縣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局為原告,被告分別是東源縣勞動局勞聯公司、東源縣社保實業公司、東源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東源縣興信服裝公司4家借款企業,訴請法院判決被告清償欠款,總額130多萬元。東源縣法院審判員劉偉華以5宗借款合同糾紛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全部不予受理、駁回起訴。 經調查,東源縣法院當年立案案號止于“第90號”,上述判決書均無法查到。劉偉華也承認,沒有經過司法程序,共偽造了8份判決書。 這樣一來,將那些被擠占挪用的社保基金,就成了“依法核銷”的“爛賬”,有關當事人也可以逃避責任追究。外借的社保基金究竟是真虧損還是假虧損?有沒有人瀆職犯罪,有沒有人中飽私囊,種種謎團一筆勾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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