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出租企業不能收了錢什么都不管
www.fjnet.cn?2013-04-18 16:46? 軒燕龍?來源:北京晚報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本報專訪市交通委新聞發言人李曉松:出租企業不能收了錢什么都不管 日前,北京市剛剛出臺了《關于加強出租汽車管理提高運營服務水平的意見》,這個意見被很多業內人士看做是北京市要動大手術了。市交通委新聞發言人李曉松昨天下午接受本報的專訪指出,這次的出租改革旨在建設“公交為主、綠色出行為輔、出租車為特殊出行為補充”的京城交通格局,而建設這樣一個交通格局,或許需要從理順管理體制和適當調整租價,抑制不必要的需求,或許從改變“中國式打車”開始。 出租企業 不能收了錢什么都不管 “北京的出租車市場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經歷了一次急速發展,當時北京市的財政收入比較低,投入公共交通的部分就更少了,而此時人口增長帶來的出行需求卻在增加。為了解決當時出行的供需矛盾,市政府放開了出租車市場,允許社會資金進入。1992年至1993年之間,社會上有27個億的資金注入了出租車行業,出租車公司也在一年間由300多家變成了1200多家。”李曉松翻著一份當年的統計數據,20年前,出租車數量的增長客觀上解決了市民的出行問題,但急速的擴張帶來的是出租車行業的亂象。 “當時的條件很寬松,只要能夠提供單位、車位證明,就能夠批運營執照,而且這個運營執照是無償、無期限提供給出租運營企業的。很多企業在進入出租行業時甚至沒有資金,一些企業靠著收取出租司機的押金周轉購車款,還有一些則干脆將運營權倒賣。李曉松告訴記者,1996年至1999年、2000年至2002年,市交通運輸部門先后兩次對出租行業進行了整頓,考慮到當時的油價,出租司機的收入也在這兩次整頓時間內大幅上漲。而這兩次整頓的時間段,也被司機認為是北京出租行業最賺錢的時間段。 “這次的改革之中,很多市民看到的可能只是調價,但調價僅僅是政策的一個點,出租行業不完全屬于競爭性行業,也不完全屬于基本公共出行,在這兩者兼顧的狀態下,行業管理不可或缺,經濟杠桿的作用毋庸置疑,我們要做的是要理順管理體制和利益機制,讓優秀的企業和經營者從事這個行業,讓優質的勞動力和駕駛員服務這個行業。這次政策的一個重要趨向,要使出租企業逐步實現專項運營,不允許在做出租公司的同時還經營其他業態。比如有一些公司,賬目里有出租車運營、有餐館,甚至還有銷售商品的。以后這種情況不會再出現了,如果想在運營出租的同時也做其他行當,那就再申請個公司去。這樣便于查賬并向社會公布,便于出租企業運營成本的陽光化。” 此次對出租運營企業的改革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企業利潤必須降低,應該是微利,決不能是暴利。在考核企業時,將會設置出車率、投訴率、電招率的門檻,早晚高峰時段,司機的車必須外出運營;如果遭遇投訴的司機多了,企業同樣存在問題,必須承擔責任;電招是優化資源配置的方式,在國外,很多城市已經基本上實現了出租車完全電招化,也就是在路上攔車根本攔不到。 在談及出租運營公司時,個體出租也是市民非常關注的問題,很多人表示出租車個體化會減少司機的成本,利于司機運營和提高收入。李曉松說,出租車是一個經營性的小型客運工具,運營的過程中涉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出了事故,個人承擔能力有限,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又不太健全,最后恐怕就是將問題推給社會。“以前有一起事故非常典型,京藏高速上一輛貨車追尾了一輛大客車,客車翻到了山溝里并起火,我印象中大概有將近40人傷亡,后來核查是后面的個體貨車全責。可貨車車主家住內蒙古,家庭經濟收入一般,把車輛保險全算上也就不到10萬元,而這10萬元的另一面是幾十條人命……”李曉松告訴記者,在歐洲的一些大城市,出租車都是以公司運營為主,只有在一些小城市,出租車是以個體出租為主,而這個個體運營是建立在城市的社會意外保險基金上的,出租司機們積少成多地向基金里投錢,同時也購買高額的商業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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