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處長獲刑十年:用出租房方式受賄63萬
www.fjnet.cn?2013-04-19 20:03? 霍新丹 李智濤?來源:北京晚報 我來說兩句
54歲的原國家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待遇處副處長凌吉敏將自己的房屋高價出租給企業,以此方式受賄63萬余元。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凌吉敏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處凌吉敏十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凌吉敏擔任養老保險司待遇處副處長,負責對農墾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分配及監督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其房產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租賃給吉林省扶余華僑農場,以此方式收受該農場賄賂款63萬余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后,凌吉敏不服上訴至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凌吉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一審法院判決正確,應予維持。(霍新丹 李智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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