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標不適用省外生產水 農夫山泉應執行何種標準?
www.fjnet.cn?2013-04-20 11:00? 胡笑紅?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被指不如自來水標準”,經京華時報近日披露后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其執行的標準DB33/383為浙江省地方標準,其中多項指標低于國家標準。 就此,記者昨天采訪了浙江省衛生廳,其表示,浙江地標必須與國標一致;與此同時,浙江標準僅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在浙江省范圍內的生產行為。 >>問題 1 浙江地標能否寬松于國標? 浙江衛生廳:浙江地標必須與國標一致 【問】此前,京華時報報道指出,農夫山泉產品標簽上明確指明的“產品標準號”就是“DB33/383-2005”,而該浙江地標在砷、鎘等毒理指標的限值上遠寬松于《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家標準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即自來水標準),并未達到一致,這種做法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答】《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是浙江省質監局在2002年組織制定、2005年進行修訂的產品質量標準。作為瓶裝飲用天然水的地方標準,該地方標準在2005年修訂時,其中衛生指標執行《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2008年,國家分別在1月和9月批準發布了《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的兩次修改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地方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的精神,《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產品標準中的安全相關指標必須和國家標準相一致。 >>問題 2 浙江地標能否在廣東使用? 浙江衛生廳:地標僅限企業在浙江生產 【問】據了解,農夫山泉在浙江、廣東、湖北、吉林等地都有工廠。此前有媒體指出,農夫山泉在廣東、湖北、吉林生產的產品都執行寬松于國家標準的浙江標準,這是否合法?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同時,原衛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生產企業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生產經營。 我們認為,浙江省地方標準僅適用于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在浙江省范圍內的生產行為。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20]浙江回應農夫山泉外地生產:浙江地標不適用省外生產
- [ 04-20]京華時報:媒體稱農夫山泉拒媒體采訪難以理解
- [ 04-19]農夫山泉已遭飲用水協會除名
- [ 04-19]農夫山泉2009年曾曝出飲料含砒霜
- [ 04-19]農夫山泉有點“懸”:質量問題屢有曝光
- [ 04-19]與其謾罵媒體 不如直面標準
- [ 04-18]農夫山泉因“質量門”一日兩度被訴 標準亂象凸顯
- [ 04-18]農夫山泉“標準門”急需權威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