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一男子開私人偵探社 非法經營獲刑
www.fjnet.cn?2013-04-23 20:26? 趙小燕?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溫州4月23日電 (記者 趙小燕)一男子在浙江樂清開私人偵探社,開展婚姻外遇調查、行蹤取證、手機定位等業務謀利。日前,樂清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高額罰金12萬元。 吳某,湖北省通城縣人,今年29歲。 2008年他來到樂清,在一家公司當保安。后來,他覺得沒前途,決定單干。 2009年2月,吳某在樂清市樂成鎮以跑腿公司為名義開設“安邦信息調查事務所”。主要開展的業務就是婚姻外遇調查、行蹤取證、婚前忠誠調查、公司誠信調查、打探債務人下落、手機定位、銀行資產查詢等業務。 吳某雇傭了四名員工,朱某負責接待顧客和會計工作,董某和黃某幫助開車和開展調查事務。并購置了GPS定位設備、監聽設備、錄音筆、手表型錄像設備和錄像機等設備。 2009年8月,一30多歲的婦女來到吳某開辦的公司,要求調查其丈夫的婚外情情況,該婦女告訴吳某其丈夫的車牌號、家庭住址、開辦的公司廠址等信息,并預先繳了5000元費用。 吳某等跟蹤調查了七天,查找到該婦女丈夫和其情人的落腳處,并拍下了照片給該婦女,該婦女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滿意。這是吳某公司受理的第一筆單子。 后來,吳某不斷宣傳推廣,其公司的業務漸漸好起來,除了主打業務調查婚外情外,還有追尋債務人下落的,手機定位等業務。然而,吳某公司能力有限,有些業務還要到外面尋求幫助。 2012年2月,有人要求吳某對債務人進行手機定位,吳某收取1200元調查費,吳某通過QQ讓上家幫忙手機定位,支付400元費用,其自己掙800元。還有,比如電話通話記錄、到賓館開房記錄等個人比較私密的信息,吳某都要到上家尋求幫助。 吳某公司自開辦以來,大約干了30余起業務,經營額達22萬余元。 樂清法院認為,吳某違反國家規定,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于其有自首情節,在被司法機關取保候審期間遵紀守法,最終作出如上判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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