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殺醫案續:廣東高院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www.fjnet.cn?2013-04-28 09:01? 戎明昌?來源:南方日報 我來說兩句
昨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為由,對備受關注的盧德坤東莞殺醫案作出二審裁定:撤銷一審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2012年2月9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據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盧德坤因面部癱瘓在2011年1月到東莞市長安醫院就診。在劉志霖醫生對其診療期間,盧病情惡化,后經北京等地多家醫院診療亦未治愈,前后花費約3萬元,盧隨后離婚。盧認為其病情惡化、家庭破裂是劉志霖誤診所致,并預謀報復。2011年8月16日14時許,盧德坤竄至長安醫院三樓內科專家9號室,用隨身攜帶的砍骨刀砍擊劉的頭、頸、軀干、四肢等部位。盧德坤離開9號室時,見該院醫生伊峰輝經過,再次持刀砍擊伊的頭部、軀干、四肢多下,后被聞訊前來的醫院保安制止,盧德坤逃離現場時被抓獲。劉志霖經搶救無效死亡,伊峰輝受重傷。 盧德坤的辯護人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無異議,但認為醫生在診治中有過錯,并要求對盧德坤進行司法精神鑒定。 東莞中院于2012年9月7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盧德坤死刑立即執行。2012年9月10日,盧德坤向廣東高院上訴稱:其系初犯,作案時有精神病,歸案后有悔罪表現,被害人劉志霖對引發本案有過錯。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記者/戎明昌 通訊員/馬遠斌 于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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