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IPAD商標居首
www.fjnet.cn?2013-04-28 12:06? ?來源:經濟日報 我來說兩句
雙模式移動通信方法專利侵權糾紛案 浙江華立通信集團與深圳三星科健移動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戴鋼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上訴案。法院認定專利方法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構成專利侵權。 【點評】本案是國際知名手機生產商被訴侵犯中國同行專利權第一案,訴訟請求和一審判賠數額均高達5000萬元,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二審法院積極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準確采用合理的比對方法,鼓勵雙方當事人聘請專家輔助人幫助其說明技術問題,并借助技術鑒定等事實查明機制,有效解決技術難題,正確適用相關法律,改判駁回了國內手機廠商的全部訴訟請求,平等保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泥人張”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張锠、張宏岳、北京泥人張藝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張鐵成、北京泥人張博古陶藝廠、北京泥人張藝術品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再審案。判決認定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點評】本案雙方當事人主張的家族傳承歷史久遠,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判決結果對于雙方當事人有重大影響。再審判決書在全面充分清楚展現案情、事實和訴辯主張的基礎上,準確適用法律,結合法理和情理,對通用稱謂的認定、“泥人張”特定稱謂體現的權益及保護、公開出版物記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判斷、被告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等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保證了裁判結果的說服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本案依法保護了“泥人張”這一知名老字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侵害姚明人格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姚明與武漢云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上訴案。法院判決由武漢云鶴公司賠償姚明經濟損失共計100萬元。 【點評】人格權商品化問題一直是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務界探討的熱點。以姓名、肖像等主體的外在標志和表征為內容的人格權在商品經濟社會呈現出巨大的商業價值,特別是名人的姓名和肖像。本案不僅通過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具有商業價值的、在商品經營中使用的自然人姓名、肖像等給予了保護,而且在確定賠償數額上也相應選擇適用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司法解釋,對審理此類人格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具有借鑒意義。 “樂活”商標侵權行政處罰案 蘇州鼎盛食品有限公司與江蘇省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處罰上訴案。判決認定工商局屬于顯失公正的行政處罰,依法應予變更。 【點評】本案是江蘇法院在知識產權“三合一”框架下,首例以司法判決方式對顯失公正的行政處罰予以變更的知識產權行政案件。本案向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作出如下指引:工商行政機關依法對行政相對人的商標侵權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應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使自由裁量權,即在保證行政管理目標實現的同時,兼顧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處罰以達到行政執法目的和目標為限。本案的審理,對工商行政機關在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中準確理解商標法的立法精神和侵權判定標準,合理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起到了裁判指引作用。 網絡游戲私服侵犯著作權案 趙學元、趙學保侵犯著作權罪上訴案。終審判決被告人趙學元、趙學保犯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點評】私自架設、租用網絡游戲服務器從事“私服”活動,是目前利用互聯網實施侵犯著作權犯罪的主要手段之一。本案通過司法裁判準確界定了此類犯罪的性質,同時結合能夠證實匯款方匯款性質的系列證據,對被告人非法經營數額作出準確認定,有效維護了網絡游戲作品權利人的著作權,規范了互聯網游戲經營行為,有力打擊了犯罪。 記者 許躍芝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