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基金被曝開賓館發廊 回應稱不算違規
www.fjnet.cn?2013-04-30 07:04? 微博?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回應】 動工傷保險基金投資社保局稱不算違規挪用 為貫徹落實相關政策,原社保局在社保物業公司注冊成立后,于1996年1月將500萬元注冊資金及4.08萬元利息歸還基金。隨后該局又以500多萬元的管理費作為補充,保障社保物業公司的正常運作。 那么,1995年原社保局成立社保物業公司,到底是否存在違規?“養命錢”是否被挪用? 黃險峰稱,1992年《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明確了社會保險機構可運用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安全有效的投資,使社會保險基金得以保值增值。1994年5月1日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可以用于有利于本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資”。 勞動部于1993年發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不得經商、辦企業和購買各種股票”。黃險峰解釋說:“這條規定是針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原社保局開辦物業公司使用的是‘工傷保險基金’,與文件并不抵觸。” 【觀點】 動用工傷保險基金即是動用社會保險基金 “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春來表示異議,不管是保險基金也好,養老保險基金也好,性質沒有太大區別,社會保險分了很多種,只能理解動用的是社會保險基金。 此外,自1982年到1996年,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了145個項目,共計17.65億元。“多數是短期項目。”據黃險峰介紹,從1996年開始停止對外投資,并對已投資項目進行清理回收,“2003年已完成絕大部分的清理,最后一個項目也于上月清理回收。” 業內人士指出,工傷保險基金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動用工傷保險基金即是動用社會保險基金。此外,盡管1996年深圳社保局用管理費來維持公司運轉,但根據當時規定,1983年至1998年間,管理費也提取自社保基金,而非政府財政撥付。 據深圳市社保局稱,“注冊成立社保物業公司,沒有造成基金損失。”但確保社保基金安全不能止于“沒有虧損”。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顧駿建議,“如想自證清白,還請公開這些年的詳細財務記錄”。他表示,深圳社保物業公司雖然在賬面上同社保基金不再有任何關系,但仍然同社保局機關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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