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科長詐騙拆遷款獲刑 145萬贓款已全部凍結
www.fjnet.cn?2013-04-30 07:33? 顏斐?來源:北京晨報 我來說兩句
晨報訊(記者 顏斐)原通州區新華街道辦事處規劃監察科科長李雪松單獨或伙同他人以違規翻建房屋的方式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計145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李雪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1000元。全部贓款已被凍結,其中924000元已發還原主。 43歲的李雪松大專文化。2009年至2010年間,李雪松在得知位于通州區北大街16號的其家中平房屬于通州區運河核心區6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后,為非法占有國家拆遷補償款,采取違規翻建、虛假買賣房屋等方式,將本不符合翻建條件的上述房屋從原有的4間翻建分戶成11間11戶,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計924000元。 此外,李雪松得知同事王某(另案處理)家中房屋也屬于該開發項目,且王某意圖非法占有國家拆遷補償款后,明知上述房屋不符合翻建要求,仍為她出具房屋翻建證明,并幫助王某請托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通州分局相關工作人員,獲得上述房屋的相關翻建審批、驗收等手續,使得王某將4間翻建分戶成8間8戶,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計528000元。 據李雪松庭前供述,他于2006年擔任新華街道辦事處規劃監察科科長,主要負責違建查處以及轄區內居民私房的翻建等。居民如果申請房屋翻建,規劃局需居民提供居委會的證明和街道辦規劃科的證明,主要證明被翻蓋房屋現狀,即有翻蓋必要。規劃科對被翻建房屋大部分都去現場勘查。 李雪松承認,居委會的翻建證明是他本人寫的,規劃科翻建證明是其妻到他辦公室辦的,自己直接蓋了新華街道辦事處規劃科的章。規劃局的手續也是他去辦理的,之后頒發了規劃許可證,上面批的面積比原來的大了一些。他將4間平房重新翻蓋成11間,分成11戶,名義戶主都是他的親戚朋友。李雪松說,這11戶都辦理了拆遷,最后他拿到共計110萬元的提前搬遷獎勵。11套安置房中,他自己留下5套,賣出去6套。 據社區居委會主任證言,李雪松找居委會蓋章時,居委會沒有向四鄰核實,覺得李雪松作為規劃科科長應該清楚翻建的這套程序,于是就沒多想,給他蓋了章。 庭審中,李雪松及其辯護人均辯稱取得國家拆遷補償款的行為不是詐騙,不構成詐騙罪。 一審判決后,李雪松上訴至二中院。二中院認為,一審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予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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