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漠視的勞動法條款:“加班”變“值班”
www.fjnet.cn?2013-05-01 07:12? 李柯勇、傅勇濤、周蕊、王艷明?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少了勞動合同 工傷認定拿啥作保 【勞動法規定】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執行現實】木工唐錫貴2010年9月在工地摔傷,后經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賠償他因傷產生的誤工費、殘疾賠償金3.8萬余元。但唐錫貴認為他與海南二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海南二建應該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償14萬余元,因而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去年底,海南省高院裁定,唐錫貴是包工頭招用的臨時工,與包工頭形成個人雇傭關系,與海南二建并未簽訂任何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動關系,按照工傷賠償的理由不能成立。 【專家點評】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勞動關系系主任喬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是發生工傷事故后追索工傷賠償的前置程序,由于建筑工地特有的包工頭制度及建筑公司本身的空殼化,成了貫徹勞動合同制度的死角。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如果企業逃避用工主體責任,極易造成勞動關系不穩。 (據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記者李柯勇、傅勇濤、周蕊、王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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