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會:墜樓事件與“靜音模式”無因果關系
2013-05-02 20:39:29?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律師說法: 不排除跳樓男子與富士康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一位名為“跳樓富士康”的網友,自稱是死者哥哥,發微博稱“弟弟2013年4月22日入職富士康,24日晚卻跳樓身亡!”該網友還在微博上上傳了死者的工資卡和工牌照片,工牌上顯示“富士康科技集團,安某某,H4674257”。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目前媒體已有報道,不排除24歲男子跟富士康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黃樂平解釋,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其特征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獲得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等。 黃樂平指出,如果24歲男子與富士康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可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 《勞動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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