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約又“劫”物 “強悍”女房客被判賠
www.fjnet.cn?2013-05-03 21:09? 陳靜 章偉聰?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上海5月3日電 (陳靜 章偉聰)租房兩個月余就不辭而別,臨走時還將房東屋內的洗衣機、微波爐等物品搬走,房客程小姐的舉動讓人有些看不懂。上海長寧區法院今日透露,該院一審審結這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房客程小姐將支付房東唐先生違約金及遺失物品折價款共計5.2萬元。 據悉,去年8月中旬,唐先生與程小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唐先生將一套房屋及車位出租給程小姐,租期一年,租金每月2.3萬元,租賃保證金(押金)4.6萬元;若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應按月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同時,合同附件列明了房屋內家具、家電清單。 僅僅過了兩個月,唐先生接到電話,說程小姐已經搬離所租房屋并且已將鑰匙交給中介公司。唐先生次日到出租屋一看,是嚇了一跳。原來,程小姐不僅搬走了她自己的東西,還將屋內唐先生的洗衣機、微波爐以及廚房用品等都帶走了。后經交涉無果。 今年1月,唐先生向法院起訴,要求程小姐支付違約金4.6萬元,并返還被其拿走的物品,或折價賠償。 法庭上,程小姐承認搬家時帶走了唐先生的洗衣機和微波爐,而且已在搬家時丟失,愿意賠償唐先生1000元。 長寧區法院對唐先生、程小姐起訴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公開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程小姐應向唐先生支付違約金46000元,并償付遺失物品折價款6000元;而唐先生則應將46000元押金退還程小姐。 主審“違約金案”的法官陸長慶表示,程小姐承租房屋僅兩個月余就因個人原因搬離房屋并將鑰匙交給中介公司,屬于違約行為,應當按約定,按月租金的兩倍向唐先生支付違約金。法庭酌情確定程小姐應賠償唐先生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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