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少婦與人同居被發現后伙同丈夫逼情人寫欠條
www.fjnet.cn?2013-05-05 07:28? 張淑玲?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京華時報訊(記者 張淑玲)年輕少婦蔣某同男子余某同居被丈夫發現,為向丈夫表真心,蔣某強迫情人寫下1.8萬元欠條。記者昨日獲悉,房山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該對夫婦有期徒刑半年。 據了解,陳某與蔣某結婚后,因陳某不務正業,甚至還因吸毒和盜竊被判刑,蔣某漸漸看不起丈夫,并離開丈夫單過。 后來,男子余某對蔣某關懷備至,兩人便開始同居。陳某獲知此事后怒不可遏,揚言要懲罰余某。蔣某自知理虧,最終為表真心,答應配合丈夫。 2011年11月17日,蔣某以想念余某為借口,將余某約到房山區良鄉一商場門口。余某開心赴約,誰知剛到商場門前便被陳某強行帶到車上。余某交代了同蔣某同居的經過,并在對方脅迫下寫下了1.8萬元的欠條。 余某報警后,2011年11月23日,陳某、蔣某被公安機關刑事傳喚到案。 房山法院認為,陳某、蔣某以暴力威脅手段敲詐勒索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此外,陳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陳某、蔣某系犯罪未遂,且二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現,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最后,房山法院判決陳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半年,并罰款3000元,判決蔣某有期徒刑半年緩刑一年,罰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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