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竊后非法拘禁他人 被害人反變被告人
www.fjnet.cn?2013-05-07 21:29? 何蔣勇?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男子遭竊后非法拘禁他人 被害人反變被告人 中新網寧波5月7日電(記者何蔣勇、實習生楊靜聞)近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害人”劉某遭遇偷竊后私自拘禁他人,反而成了“被告人”,并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13年初,30歲的劉某在一次飯局上認識了28歲的徐某。年齡相近的兩人交談甚歡,飯后結伴去了KTV。劉某想著兩個人唱歌沒多大意思,便打算多叫些人,但僅僅打了一個電話的功夫,劉某的手提包就不見了,包內的4000元現金及各類證件不翼而飛,當時結伴而來的徐某也不見了蹤影。 劉某將被盜一事告訴了好友,不料卻從對方口中得知,徐某曾經因盜竊被判過刑。劉某一聽這消息,當即認定是徐某偷走了自己的包,隨后便開始四處打聽徐某的消息,向共同的朋友詢問徐某的行蹤。“功夫不負有心人”,劉某終于在一間網吧找到了徐某。 為解心頭之恨,劉某將徐某關進房間,嚴厲逼問徐某是否偷了自己的包,期間更是對其拳打腳踢,逼著徐某承認偷包事實,并讓徐某承諾歸還被盜現金4000元。 劉某將徐某關押了近13個小時才送至公安機關。劉某向公安機關講述了徐某偷竊的事實及過程,甚至自豪地描述自己對徐某的整個拘禁審問過程。 劉某最終被檢察機關以非法拘禁罪起訴。法庭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劉某前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屬于累犯,應從重處罰,劉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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