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答記者問
2013-05-08 06: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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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火“考”政府力度幾何——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消防工作考核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fā)《消防工作考核辦法》,提出對省級政府消防工作進行考核,這在我國消防工作史上尚屬首次。7日,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考核辦法出臺的背景、過程、意義等有關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 一些地方重視不夠 公共消防“欠賬”嚴重 問:考核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針對哪些問題? 答:近年來,我國消防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全國火災形勢保持總體平穩(wěn)。但總體上看,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fā)展不相適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與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不相適應,公眾消防安全意識與現(xiàn)代社會管理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有的地方、部門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監(jiān)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實;一些單位重效益、輕安全,日常管理混亂,制度不落實。 二是公共消防設施“欠賬”嚴重。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賬”30%,市政消火栓“欠賬”26.5%,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嚴重缺乏,難以適應滅火救援需要。 三是消防專業(yè)力量不足。全國目前仍有167個縣(市、區(qū)、旗)未設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260個縣(市、區(qū)、旗)沒有消防專業(yè)力量;鄉(xiāng)鎮(zhèn)一級沒有消防機構,失控漏管現(xiàn)象十分突出。 四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一些群眾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基本的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一些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員、電(氣)焊工未經培訓擅自上崗,消防安全素質較低。近幾年,我國80%的火災都是人為因素引起的。 五是火災隱患大量存在。隨著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廣泛應用,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業(yè)不斷涌現(xiàn),火災隱患量大面廣,尤其是行業(yè)性、區(qū)域性重大隱患增多,整治后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問題比較突出,火災發(fā)生幾率和防控難度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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