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老鄉(xiāng)身份進廠打工 遇工傷僅獲三成賠償
www.fjnet.cn?2013-05-08 09:33? 黃少宏?來源:南方日報 我來說兩句
來莞務(wù)工的鄒先生沒想到,僅因為入廠時冒用老鄉(xiāng)的身份證,致使其在工傷索賠過程中遭遇重重困難。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經(jīng)過兩輪官司,法院最終認定鄒先生未能獲得社保工傷賠償待遇,并僅能獲得三成的工傷賠償金。 發(fā)生工傷暴露假身份入職 年近50的鄒先生2006年2月借用湖北同村老鄉(xiāng)“曾某”的身份證,進入大嶺山鎮(zhèn)某公司工作。公司隨后以“曾某”的名義與鄒先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2010年12月,公司和自稱“曾某”的鄒先生簽了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xiàn)時止,公司為“曾某”辦理了包括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既然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鄒先生本想著今后的日子會比較安穩(wěn),豈料不久意外發(fā)生了。2011年3月,鄒先生在工作中受傷,被送往醫(yī)院住院治療。東莞市社會保障局認定鄒先生該次受傷事故屬于工傷。隨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鄒先生傷殘等級為傷殘四級。而直到鄒先生以真實身份申請工傷事故評定時,公司才發(fā)現(xiàn)鄒先生是使用他人身份證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前公司是以鄒先生冒用的身份為其購買社保,鄒先生未能獲得社保部門的工傷待遇。 2011年6月,出院后的鄒先生回公司上班時,遭到公司拒絕。而鄒先生認為公司屬于違法解雇,遂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久,勞動仲裁庭裁決確認雙方勞動關(guān)系解除,裁令公司應(yīng)支付鄒先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差額等共2萬元、經(jīng)濟補償金3040元及賠償金12160元。 |
- 責任編輯: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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