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躲進蔬菜大棚 農家院銷售存違規(圖)
2013-05-08 19:17:43??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陳穎 我來說兩句 |
私自改變 土地性質 在通州一家正在銷售的農家院項目中,銷售人員向記者提供了合同文本,文本中標明開發企業為一家“種養殖專業合作社”。該銷售人員說,公司是以種養殖的項目拿到的土地。開發商與村簽合同,從村里租地為期30年,然后再轉租給業主30年。 “南側的二期要比一期有經驗了,操作間的面積是不到30平方米。要比一期大了一倍。因為二期的時候,開發商將這塊地性質作為看護用地。”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武興路南北兩側的農家院項目為一個開發商所建,二期的農家院周圍有450畝的園林,“目前蓋的農家院是看護樹林的用途,所以可以配備不到30平方米的房屋,這對于業主來說是非常劃算的。” 通過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建設農家院并對外租售的“某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經營范圍為:種植、銷售糧食、蔬菜、果品、花卉;養殖、銷售家禽、家畜;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并不包括農家院開發建設并向社會租售。 2009年,北京市就曾下令,要求各區縣全部拆除違規農業生態園,停止占用耕地,并由市政府牽頭突擊強拆大型農家大棚別墅,對于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刑責。 鍵入“農家院出售”,有8萬條與之相關的信息出現,一名銷售人員稱,這些農家院大多租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有配套房。購房人與開發者簽訂的是數十年的租地合同,不違反國家禁止農村宅基地買賣和嚴禁破壞耕地的規定。業主如果真遇到拆遷,拆遷補償中,由開發商所建的馬路和路燈是賠給開發商的,業主私家院落里的房、青苗、樹等會得到相應賠償,開發商會退還余下租金。 不久前,順義區一處農家院被認定為違建,并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北京天依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洋認為,此類的項目因為價格低、面積大吸引著許多想在郊區有一處屬于自己的院子的購房人。根據北京市的相關要求,不少在售農家院都默許購房人在大棚中建房,這種建筑也屬于違建。這類開發行為也屬于小產權房的一種,因為變相更改使用用途,易造成耕地流失,農家院存在被取締風險。同時,購房人自身的權益也很難得到保障。記者 趙喜斌 文并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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