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發布《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明確了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序和場地要求。按照規程,村委會候選人可以通過電視陳述來進行競爭。 按照規程,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委員會的人數不少于3人,以奇數為宜。在選民方面,除了本村戶籍的村民外,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者,也可由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 規程還對選舉競爭進行了詳細規定。按照規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職設想,回答村民提問。有閉路電視的村,還可以組織候選人在電視上陳述。選舉競爭的內容則包括候選人的基本情況、競爭職位及理由、治村設想、對待當選與落選的態度等。(記者陳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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