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3鎮街接待費與港府相當:誤將內部餐費計入
www.fjnet.cn?2013-05-09 08:25? ?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廣州白云區同和街2013年的“公務接待費”預算,從最初公布的108萬元更正至28萬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種內部工作餐費都不屬于公務接待費。 4月28日,廣州11個區縣同時“曬”出“三公”賬本,據記者統計,有3個鎮街的公務接待開銷超過百萬元,加在一起,與港府旗鼓相當。對此,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6日對其公務接待開銷過大提出質疑。 >>同和街 公務接待費“調整”80萬元 7日下午1時,廣州白云區同和街以書面形式就其公務接待費問題,向韓志鵬說明。韓志鵬稱該回復過于簡單。下午近3時,該街道辦再發函說明。據介紹,近年來,同和街人口不斷增長,街道辦除在職在編工作人員40人外,還聘請了包括治安聯防隊員、房管員、城管協管員、環衛工人、計生服務隊員等在內的450余人。同和街解釋,2011年的公務接待費包含了上述人員在參與如“創文迎檢”和各條線的專項行動及節假日的加班所產生的餐費。由此,客觀上加大了街道“公務餐費”的總額,最初公布的數字是108萬元。7日,同和街稱,“將做進一步調整,把總餐費降下來,公務接待費要壓縮到28萬元以內”。 >>財政局 內部餐費不屬公務接待費 記者看到,廣州市不同鎮街“公務接待費”所涵蓋的內容,可謂五花八門。例如天河區興華街“公務接待費”指各類公務接待費用和加班工作餐費,包括計生、出租屋管理、文化站業務等;黃埔區南崗街相關“定義”,則指大型活動和交流接待等,包括三舊改造、經濟和計生工作。 “公務招待費”的準確概念是什么?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所需的接待費用和合理開支,包括接待餐費及購買紀念品或禮品等。“嚴格來說,各種內部工作餐費都不屬于公務接待費”,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不同部門之所以對“公務招待費”理解不一致,主要是因為“公務招待費”最初是由紀委和監察部門定義。如果沿用傳統做法,有可能把各種工作餐費納入,導致賬目數字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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