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提拔”副縣長被免職的未竟之問
www.fjnet.cn?2013-05-09 11:46?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湖南湘潭市有關部門5月7日通報稱,湘潭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韜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按科級職務安排相應工作(5月7日新華社)。 這已經是湘潭“火箭提拔”事件自今年3月中下旬發酵以來,所出現的第三次進展。就在半個月前,湖南省委宣傳部發布調查結果通報稱,徐韜提拔過程“沒有發現人為操作、弄虛作假及其他嚴重違規問題”,但未嚴格履行相關程序。不過,六名相關的干部被處以批評教育的懲罰。彼時,“為何處于事件中心的徐韜未受任何處理?”成為輿論對這一處理結果的最大質疑。以此來看,徐韜終被免去副縣長一職,看似達到了輿論所期待的局面。 但當事人去職遠不是這起“火箭提拔”的全部真相。在這一免職消息正式公布前,有媒體微博稱,徐韜“已向組織提出辭去湘潭縣副縣長一職”,到底是主動提請辭職還是被免,現在仍存疑。繼而,在上一次回應“不存在嚴重違規”,到這一次當事人去職,這之中又是何種原因推動事件向前發展,仍是亟待解開的謎團。 如果徐韜的去職,確系因為選拔程序上的問題,那么,在這樣的結果面前,還有很多未竟之問,這些問題的答案需要弄個水落石出、明明白白。 第一問:徐韜被“火箭提拔”為副縣長,難道只是未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就沒有實質違規?程序問題與實質問題往往是孿生的,且僅就已知的信息看,徐韜在湖南郴州參加公選卻在湘潭被錄用,錄用時徐韜還是湘潭大學的全日制研究生,這兩個問題都是明顯的實質問題,湖南省委宣傳部之前的通報定性并不能令人信服,對有關官員撓癢癢式的問責也不能讓人滿意。 第二問:對徐韜擔任副縣長之前的“火箭提拔”該如何處理?徐韜雖然被免去了副縣長職務,但還要繼續擔任正科級職務,如果是因為程序問題被免職,如何又會“按科級職務安排相應工作”?而徐韜工作十個月就被提拔為副科級干部,在被提拔為湘潭市岳塘區建設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過程中,岳塘區委組織部只進行了談話推薦,沒有進行會議推薦,沒有就破格提拔事項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這就是一種嚴重的程序瑕疵,影響了結果的公正性。當地應該對徐韜的“火箭提拔”進行全面徹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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