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檢機關:“李懷亮涉殺人案”無罪判決生效
www.fjnet.cn?2013-05-09 20:55? 李貴剛?來源:中新社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河南法檢機關:“李懷亮涉嫌殺人案”無罪判決生效 中新社鄭州5月9日電(記者李貴剛)針對備受關注的河南“李懷亮涉嫌殺人案”,河南省平頂山市審判和檢察機關9日稱,被告人李懷亮無罪判決生效。不過檢方同時認為,仍不能完全排除李懷亮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2001年8月,河南葉縣13歲女孩郭某遇害,同村的李懷亮被刑事拘留并逮捕。此后的12年間,李懷亮先后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死刑、死緩,但3次判決都因證據不足而被撤銷。 該案重審后,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和“疑罪從無”的刑事訴訟司法理念,于今年4月25日依法宣告被告人李懷亮無罪,當庭釋放。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9日表示,該院判決無罪的“李懷亮涉嫌殺人案”,目前刑事判決部分已生效,民事賠償部分因原告上訴,現進入二審程序。 河南省平頂山市檢察院也表示,對“李懷亮案”的判決結果不予抗訴。這意味著該案一審判決生效,也意味著郭某被害案沒有偵破。 談及“李懷亮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當日也表示,公檢法對“李懷亮案”都沒有形成無罪推定的理念,都認為被告人是有罪的,都擔心不定案會放縱了罪犯,都想把案件放一放,期待著發現新的證據,故而造成被告超期羈押。 張立勇坦言,無罪釋放李懷亮不是放縱犯罪,也不是無視受害人的痛苦,而是推動偵查機關破案,讓真兇得到懲罰。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認為,被告人李懷亮的無罪判決,既是刑事法治規則的要求,也是對公民人權負責的體現。 不過,檢方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不能完全排除李懷亮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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