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洱海私人別墅遭強拆 規劃局:屬違法建筑
www.fjnet.cn?2013-05-10 09:18? 柏立誠?來源:云南網 我來說兩句
開發商稱 “不就是錢的事,賠錢就是了” 現場的施工人員告訴記者,對于強拆房子的事,可以去問問開發商新華石寨子公司。 記者找到新華石寨子公司一名段姓的工作人員,他說:“我們現在正在對南國城(現已經更名為密灣)招商,要盤活這個項目,拆除的兩棟別墅,有開裂現象,開裂的原因可能是地基下沉,我們就把這兩棟別墅拆除了,現在不就是錢的事嘛,給買房人賠錢就是了。” 強拆兩棟別墅,有沒有向規劃、城建部門報批呢? 段先生說:“這個嘛,簡單得很,我向規劃局報一下就可以了。” 記者問:“你們的房子都重新蓋起來了,你們咋個報批呢?” “我們回頭報規劃部門就可以了。”段先生說,拆除的兩棟房子有2500多平方。 規劃局 新蓋房屋沒報批屬違法建筑 5月8日下午3點,大理旅游度假區規劃分局副局長陳興福帶著一名工作人員來到現場。此前施工的混凝土送拌車已經開離現場。 在現場,陳興福說:“根據我掌握的情況,開發商把原來的別墅拆除新建房子,并沒有向我們規劃局報批過。新建的‘7’字形房子,屬于違法建筑。” 陳興福當即拿出手機,對新建的房子進行了拍照,并叫來一位施工人員,要求把負責人找來。這名工人拿出手機,走到一邊打電話去了。 10多分鐘后,一名身穿保安服的男子走過來,看到記者在拍照,怒氣沖沖地說:“誰讓你拍照的,把照片刪了。”規劃局工作人員說:“我們是規劃局的,到現場查看。”保安才沒有吭聲。 又過了幾分鐘,另一名保安走過來,自稱是保安隊長。陳興福要求這名保安隊長趕緊叫負責人到現場,打通電話后,得到的答復是:負責人在忙,要等一會。在場的人等了20多分鐘,還是不見負責人來。 陳興福對保安隊長說:不等了,現在不施工了,你們拆除房子又蓋起來了,這種情況是非常嚴重的,讓你們負責人到大理旅游度假區規劃分局來。 據這名保安隊長介紹,新蓋的房子并不對外賣,屬于公司的辦公用房。 “之前我們一直把巡查工作重點放在了轄區內一些在建項目上,總想著已建成的項目已在此前驗收過,才疏忽了對已建成項目的巡查,現在看來我們要認真總結教訓,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對已建成項目的巡查力度!”昨日下午,大理旅游度假區分局的有關負責人說,正在重建辦公樓和之前建蓋別墅的開發商是同一家,也就是云南廣夏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這件事情的發生讓我們感到很意外!根本想不到開發商會將他們原來建成的項目推倒了重新蓋!”該負責人說,昨日上午,他們規劃局責令開發商停工的同時,已責令開發商負責人到規劃局接受建設行政調查,執法人員對開發商負責人作了調查詢問筆錄。 根據調查,開發商自行拆除原來的別墅,并重建辦公樓的行為,屬于擅自改變規劃,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據此,規劃局已下達了《建設行政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待事情調查清楚,規劃局將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法律人士 侵犯財產權的惡性事件 針對開發商擅自強拆鄒先生、高女士夫婦的房屋,記者采訪了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金霞,她認為:這是一起很典型卻又很特殊的侵犯財產權的惡性事件。 金霞認為:當事人鄒先生、高女士夫婦依法購買并進行備案登記的房屋,且已經全額還清按揭貸款,依據《合同法》、《物權法》的有關規定,鄒先生、高女士夫婦已經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權人。現開發商擅自將該房屋拆除,在原址上另建其他房屋的行為是嚴重違法的行為。 《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擅自拆除、毀損他人購買的房屋也是嚴重的侵權行為,侵犯了購房者的財產權。開發商強拆購房人的房子,甚至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金霞說,在這個強拆房子案件中,開發商擅自拆毀購房者房屋之后,又重新建蓋其他房屋的,如果沒有辦理規劃、城建等部門的合法手續,其行為還是違反《城鄉規劃法》等建設類的法律、法規的。《城鄉規劃法》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許可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辦理。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也有對建設工程是否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規劃要求建設的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和核實的義務。(柏立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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