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市級以上旅游部門負責吊銷導游證等處罰
2013-05-15 19:0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黃麗紅 黃麗紅 |
分享到:
|
中新網5月15日電 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旅游行政處罰辦法》已經2013年2月27日國家旅游局第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旅游行政處罰辦法》,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領隊證或者取消出國(境)旅游業務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旅游主管部門作出。 根據《旅游行政處罰辦法》,國家旅游局負責查處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查處本地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設區的市級和縣級旅游主管部門的管轄權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主管部門確定。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領隊證或者取消出國(境)旅游業務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旅游主管部門作出。 另據《旅游行政處罰辦法》,對在行政處罰中獲取的涉及相對人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內容,旅游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應當予以保密。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行政處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
相關閱讀:
- [ 05-15]建寧:打造建蓮農產品“立體營銷網”
- [ 05-15]漳首部愛情旅游微電影引熱議 古韻漳州掀清新風
- [ 05-15]說好的優惠呢 佛山兩景區遭投訴五一優惠未兌現
- [ 05-15]貴州省長陳敏爾率團訪臺 推介“多彩貴州”
- [ 05-14]迎2013中國旅游日 福建推60項旅游活動160項優惠
- [ 05-14]鳳凰古城仍難吸引散客 房價降幅超八成
- [ 05-14]調查顯示近八成白領每年旅游 超半數人兼顧工作
- [ 05-14]臺漁民遭菲射殺引公憤 部分民眾取消赴菲旅游計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