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貴州虐童事件:沒有國家機構殿后等于縱容
www.fjnet.cn?2013-05-16 08:07? 胡星、周強、周竟、楊丁淼?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身上的傷都是爸爸打的,還經常不給飯吃,說我吃飯也干不了活。”14日,躺在病床上的楊賢(化名)告訴記者。在貴州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個頭明顯小于同齡人的楊賢可謂“遍體鱗傷”。事實上,過去3年時間里,小女孩楊賢一直生活在父親楊世海“拳打腳踢”之下。作為親生父親的楊世海為何對女兒痛下毒手?政府應該在保護兒童中發揮什么作用?法律應該怎樣為兒童權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貴州11歲女童楊賢(化名)遭親生父親長期虐待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我們在譴責這個父親的同時,也產生了諸多疑問,為何楊賢被虐待3年之久才得到有關部門的真正重視?楊賢的父親會受到怎樣的懲罰?法律能否保護楊賢在未來的生活中不再受侵害? 法律之困:虐童最多拘留數日 記者調查發現,楊賢事件絕非個案。近幾年來,媒體就曾報道過多起兒童被父母嚴重虐待的事件。 據了解,我國在《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等法律中,都有針對禁止虐童的條款,但有專家認為,由于法律規定較為模糊,實際操作較困難,才導致了虐童事件的屢屢發生。 “法律規定父母不能對孩子施暴,但這無法解決根本性的問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 依據法律,父母若虐待孩子,最嚴重的處罰是:剝奪父母的監護權,并按照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處以刑罰。然而在現實中,孩子受虐待新聞雖時有曝出,但父母被剝奪監護權或者被判刑的例子卻不多見。一位基層民警也表示,當有類似的報案時,他們一般只對父母進行警告、教育,嚴重的行政拘留數日,很少采取更強硬的措施。 佟麗華說,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按照現行法律,一旦父母被剝奪監護權或者坐了牢,孩子就很可能會面臨無人撫養的尷尬局面。“未成年人監護制度設計上存在漏洞。”佟麗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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