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被罰做義工消息不實 傳謠微博被禁言15天
www.fjnet.cn?2013-05-17 12:05? 孝金波?來源:人民網 我來說兩句
昨天,一則關于“李天一‘輪奸’案女孩撤回供詞,李天一只許做義工,赴美計劃進行中”的微博引起了網民和媒體的關注。值得注意的是,關于此條微博的評論中,與以往的“一邊倒”不同,網民的理智分析、媒體的求證跟進、微博的迅速判定處理,將謠言“扼殺在搖籃里”。 網民質疑:中國哪有做義工這樣的懲罰? 5月16日13:37,新浪微博上出現了這樣一條消息:“西班牙《國家報》:【逍遙法外的紅色小王子】,在近兩個月的沉寂中,人們似乎已將其淡忘。同時據北京消息,李天一案中被‘輪奸’女孩已撤回供詞,李天一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只需做義工300到400小時!此外,李天一赴美的計劃仍在進行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舊是笑談,‘錢’似乎可以解決一切!求辟謠!!” 4分鐘后,開始出現評論。13:41至14:12,29分鐘期間,共有4條評論,網民基于此條微博作出負面評價。 40分鐘后,14:17,在第5條評論中首現了質疑聲音:“不可能的,造謠。中國哪里有做義工這樣的懲罰?” 45分鐘后,14:22,第6條評論中從細節上進行了分析:“輪奸是刑事案件,不可能撤訴的,不是撤訴私了就算了的。” 此后的評論中,對該條微博中引用的西班牙《國家報》,也有網民稱,“翻閱了整個報紙,沒有找到類似說法”。 用戶“胡楊林717”堅持對若干條相信該微博的網民作出回復,“造謠!中國有做義工這法律嗎?李天一還關著呢。”從二次回復上看,網民對此將信將疑,期待“拿出證據”。 媒體觀察:有關部門稱李天一仍被羈押 16日,有媒體就此向有關部門多方求證得知,目前李天一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內,且不得取保候審,而該案件的偵辦也已告一段落,將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人民網“求真”欄目記者發現,這并不是“李天一案”的首次被質疑,早在今年2月25日,就有微博稱“女主角撤銷控訴,已達成和解意向。”微博中還透露了和解的條件:“經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長的奔走,最終聯系上女孩父母并進行長談,受害人最終得到極大的物質補償,包括落實北京戶口、工作及一套房產。”此微博一出,立即被大量轉發。對此,媒體及時進行了求證,“警方尚未接到雙方達成和解的消息。” 而在5月初,“傳‘我爸是李剛案’主角李啟銘已出獄”的微博也引起了廣泛關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向人民網記者回應稱:經核實,目前,李啟銘仍在監獄內服刑,未釋放出獄。 傳言為何會迅速成為熱點?也許發布“李天一被罰做義工”博主的話可以借鑒,“今天收到很多言辭激烈的網友問候。我說兩點:一是官方不公開信息,關注事態發展只能在網上尋找消息。二是指責我的微博是謠言的請拿出現實來給大家看。” 可是,網民對未經核實的信息能隨意傳播嗎?律師表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5人舉報:微博判定原微博博主賬號禁言15天 對于不實信息舉報,微博網站如何作出判定?有舉報者在舉報時陳述理由:“李天一案仍在審中,博主造謠”,“不實信息!請核查”。 新浪微博站方判定:經查,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強奸案屬于公訴案件范圍,被害人是否申請撤銷案件,并不能影響案件進展;且截至目前偵查機關尚未收到雙方達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銷控訴的申請,[詳情]被舉報人言論構成“發布不實信息”。現根據管理規定,對被舉報人處理如下:扣除信用積分10分,賬號禁言、禁被關注15天。上述處理在公布后60分鐘內生效。 截至記者發稿時,改條微博被轉發1569次,評論424條。(記者孝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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