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猝死引“過勞死”立法呼聲 網友:先給加班費
www.fjnet.cn?2013-05-17 16:35? 魏婧 吳楠 周明杰?來源:北京晚報 我來說兩句
董尚雯(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博士): 勞動法在實際當中很難被遵守和落實,我分析是因為現在企業的用工成本高利潤薄,處在積累期,員工還不能像歐美國家那樣輕松地生活。再者也是由于時代的變化,產生很多需要創造力、彈性時間的工作。并不是說干了8小時,就產出多少零件,而是以整個工作任務來運行的,員工自己來決定時間安排和進度。 我覺得現如今特別需要一種自律精神。大家看那種勸說要保重自己身體的語言可能感覺很無力,但生命的第一負責人只能是自己。拿“拖延癥”來說,很流行,包括我也是開始不想做事,最后只能熬夜。作為員工,我們要盡量合理安排時間,時刻關注自己的身體是否吃得消。 算計 保障員工休息 經濟杠桿最有效 將“過勞死”納入工傷,讓“過勞死”的員工獲得工傷保險,這對勞動者無疑是福音。可這一舉措能夠倒逼企業保障員工的休息權、保護勞動者利益嗎?不能。 若“過勞死”納入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這筆賠償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提供。 換言之,“過勞死”算不算工傷,與企業沒有什么關系,花的無非是其他勞動者繳納的工傷保險金。如此一來,如何倒逼企業保障員工休息? 而落實加班費制度,則與企業的關系甚為密切。眾所周知,企業之所以讓員工加班,是因為有“剩余價值”可以榨取。假設一名員工的時薪為100元,每小時創造價值為150元,每工作一個小時,企業就能得到50元的剩余價值。 如果不支付加班費,企業每小時將得到150元剩余價值,強迫員工加班順理成章。 可是有了加班費,情況就大有改觀。按《勞動法》規定,平日加班費不低于工資的150%。還按之前的假設,此時員工的時薪變為150元,企業一分剩余價值也拿不到。到了周末、假日,企業還要為員工“倒貼錢”。如此一來,精明的企業主自然會保障員工休息。 由此可見,能不能保障員工休息,還要靠經濟杠桿。而經濟杠桿能否發揮效益,就要看法規落實程度了。(魏婧吳楠 周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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