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人涉嫌詐騙罪一審被判刑1年4個月
www.fjnet.cn?2013-05-19 12:10? ?來源:晶報 我來說兩句
前日,以招聘港人從深圳帶“合法貨品”過香港為由騙取數萬元貨物押金的香港男子高某明,因涉嫌詐騙在市中級法院受審。高某明負責在香港報媒刊登招聘廣告,招聘香港人從深圳帶貨到香港。 (記者 吳欣)交了貨物押金后,幫人從深圳帶貨到香港,本想賺點小錢,哪知到了香港才發現原來的魚翅變成廉價的鯊魚骨!前日,以招聘港人從深圳帶“合法貨品”過香港為由騙取數萬元貨物押金的香港男子高某明,因涉嫌詐騙在市中級法院受審。 52歲的高某明是香港人。檢方指控:自2008年6月至2011年11月,高某明先后伙同張某鐘、陳某記、劉某、鄭某梅和柯某炎(均已判決)等人,以招聘港人帶“合法貨品”過境為由詐騙他人。 高某明負責在香港報媒刊登招聘廣告,招聘香港人從深圳帶貨到香港。有香港人上鉤后,高某明會與其約定好在深圳見面的時間、地點,并稱需要攜帶過境的貨物屬高價電子產品或魚翅,將給予高額報酬,但每包貨物需要先交300元至900元押金。 被害人根據事先約定的時間地點來到深圳后,與高某明安排好的同伙接洽,高某明的同伙會將一些廉價的電子零件或鯊魚骨交給受害人,并收取“押金”。當受害人攜帶貨物過境后,無法聯系到高某明才知自己被騙。 據查,高某明通過上述手段相繼參與詐騙9單,詐騙金額為港幣2.69萬元和人民幣100元。羅湖法院審理后認為,高某明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高某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他認為一審判重了,希望能減刑或改判緩刑。高某明表示,自己有自首情節,而且只負責打電話,詐騙得來的錢是和同伙分成的,自己只獲得了30%。除此以外,他還稱自己身體很不好,左手腕、手掌及三根手指已斷,左眼失明,右眼患有白內障等疾病,生活已幾乎不能自理,且家中有90歲高齡老父和一對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顧。 檢方則表示,高某明是在過關時被抓,不能算是有自首情節;他負責刊登廣告和聯系被害人,是主動詐騙,不能算是從犯;身體殘疾、生活窮困亦不能作為詐騙他人的理由。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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