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聯合聲明
2013-05-20 22: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黃麗紅 黃麗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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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印方感謝中國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資料和在應急事件處置方面提供協助。雙方將進一步加強跨境河流合作。雙方同意通過專家級機制,就水文報汛、應急事件處置開展合作,并就其他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 二十七、雙方對在一系列地區和全球性問題上開展的工作層磋商表示滿意。近期雙方舉行了阿富汗、西亞、非洲和反恐磋商,不久還將舉行中亞、海上問題、軍控與防擴散等磋商。 二十八、雙方認為,阿富汗問題攸關本地區安全穩定。作為本地區重要國家,中印重申支持“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和解進程,致力于與本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一道,幫助阿富汗早日實現和平、穩定、獨立、發展。 二十九、亞太地區在全球事務中的作用日益上升。雙方認為,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促進地區共同發展,在遵循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在亞太地區建立開放、透明、平等、包容的安全和合作架構,是當前本地區的首要任務。 三十、雙方支持亞洲地區多邊合作機制,積極看待對方參與亞洲區域和次區域合作進程,支持對方加強同中印共同鄰國的友好關系,實現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目標。雙方同意在東亞峰會、上海合作組織、南亞區域合作聯盟、亞歐會議內擴大合作。 三十一、雙方相信,21世紀應該是和平、安全、發展與合作的世紀。推動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成為全球性主要議題。雙方將共同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加強聯合國在促進國際和平、安全和發展上的核心作用。 三十二、鑒于中印在全球性問題上的共同點,雙方同意加強在多邊組織包括聯合國中的合作。中方高度重視印度作為發展中大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理解并支持印度在聯合國包括安理會發揮更大作用的愿望。 三十三、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印在氣候變化、多哈回合談判、能源和糧食安全、國際金融機構改革和全球治理等重大全球性問題上擁有共同利益。兩國在金磚國家和二十國集團框架內開展了密切協調與合作。雙方同意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后續進程及2015年后國際發展議程有關討論和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中加強協調。 三十四、雙方重申堅決反對任何形式及任何表現的恐怖主義,并強調有必要執行聯合國所有相關決議,特別是聯合國安理會1267、1373、1540和1624號決議。 三十五、李克強總理代表中國政府和人民,感謝印度政府和人民的熱情接待。李克強總理邀請曼莫漢·辛格總理在雙方方便的時候訪問中國,辛格總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請,具體時間將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2013年5月20日 新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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